4月8日,中國工程院院士袁亮在《煤礦安全規程》修訂通風小組工作會議上就《煤礦安全規程》的修訂談了以下7個要點。
1.本次《煤礦安全規程》修訂后,一是要提高其在煤礦安全法律法規體系中的地位;二是要與其他法規、規章、標準有機銜接配套,避免“打架”。
2.對于涉及煤礦安全生產的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回避,也不能讓步。如《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三十七條提到的專用排瓦斯巷,必須堅決予以廢除。
3.全國煤礦水平參差不齊,中國既有世界上現代化程度最高的煤礦,也有最差的煤礦。各類煤礦劃分方法和技術指標應當考慮中國實際,與現有的技術管理水平相吻合。
4.《煤礦安全規程》全面修訂分成16個編寫小組,考慮很全面細致。為避免割裂,各小組應加強溝通、協調,確保各編章之間“無縫”銜接。
5.《煤礦安全規程》修訂一定要充分調動全行業各方面的積極性,交流探討,集思廣益,多聽煤礦企業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意見。
6.《煤礦安全規程》是從煤炭行業多年的實踐和事故教訓中總結提煉出來的,應當按照未來5年到10年煤礦安全生產的要求,采取技術和管理手段,最大限度保護礦工生命安全。
7.《煤礦安全規程》修訂過程中,務必要站在國家的高度、全行業的高度,擯棄地域保護的落后觀念,增強責任意識,爭取圓滿完成任務。
《煤礦安全規程》修訂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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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