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以下簡稱“環保法”)。中國水網首席投融資顧問薛濤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加強政府監管的權力和責任、加大對違法排污的懲罰力度和對公眾監督的鼓勵和保護是環保法修訂的亮點。
PM2.5事件的產生具有劃時代的意義,該事件恰好伴隨著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是中國發展變革的轉折點在環保方面的體現。即此以后,我們看到了中央屢屢在環保方面的務實舉措,而近日環保法能有如此大手筆修訂更是又一個里程碑事件,一方面是由于眾多惡性環境污染事件的發生,另一方面得益于現任政府推行的強有力改革。薛濤認為,本屆政府的改革是繼鄧小平啟動改革開放后的第二次真正的大變革,也預示著中國的環境產業發展將進入良性軌道,薛濤推測,本次改革一定會釋放足夠環保紅利。
薛濤指出,中國環保行業一直都有“表演”的痕跡,政府監管不到位,對違法企業處罰較輕。而修訂后的環保法明確規定了“按日處罰,不設上限”,加大了對違法排污的懲罰力度。此外,環保法還對政府監管缺位責任的處罰做了明確規定。“即便如此,相比西方國家的環保責任,我們做的還是不夠,但已經有了很大進步。”薛濤認為。
環保市場一直被稱作關系市場,劣幣驅逐良幣的情況嚴重,為什么擁有好的技術企業不能獲得市場優勢?薛濤認為,所有問題都指向政府監管是否到位,處罰是否到位,這兩方面是環境產業發展的第一推動力。環保行業有兩大特征,一是與政府行為高度相關,二是購買方往往并非受益方,而受益方往往無法成為付費主體。因此,環境產業市場必須是被政策和監管壓迫出來的購買行為,只有兩者都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環境產業才能真正出現,也才能形成良性的環境產業結構,形成良幣驅除劣幣的良好形勢,告別“關系市場”。薛濤認為,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和國民經濟水平的提高,才會形成行業自律。而在環保意識沒有達到較高程度之前,通過足夠嚴厲的行政手段,提高全民的環保意識和企業的自律道德,以此來幫助整個社會形成重視環保的氣氛。
此外,在戰略上所體現的保護優先,生態保護紅線的設定,公共監測預警機制,公眾參與的鼓勵和保護,以及政府責任的明確和加強,都是這部“史上最嚴”環保法的亮點。
薛濤指出,“環保法修訂對于環保行業來說是一重大利好,但其實中國是不缺法律的,能否發揮應有效果還要看法律執行情況。總體來說,我對環保法執行也持樂觀態度,我認為執行的力度會越來越大,也會倒逼一些相關制度的改革,去落實法律的精神。”薛濤說,法律只是個概念性的東西,具體到執行還需要有很多細節的底層設計,以及落實點的抓手設計,這或許還會通過一些惡性污染事件或環保公益訴訟進一步倒逼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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