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德國聯邦內閣批準了由聯邦副總理兼經濟和能源部長加布里埃爾提出的“德國可再生能源改革計劃”。該計劃將對目前德國的可再生能源政策進行“徹底改革”,控制其規模和補貼增長的趨勢,打破現有的“過度支持”狀態。作為世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榜樣,德國這一備受關注的改革措施將直接影響世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前景。
成本高昂扶持政策難以為繼
德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模式一直備受贊譽和推崇。自2000年開始實施《可再生能源法》以來,德國政府花費巨資積極鼓勵和發展可再生能源,并且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德國的發電量中可再生能源所占比率已經從2000年時的6%上升到2013年的約25%。然而,就在世界各國紛紛學習德國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經驗的時候,德國自己卻開始重新審視和調整相關政策,計劃在2014年上半年對可再生能源政策進行“徹底改革”。
用主導此次改革的德國聯邦經濟和能源部長加布里埃爾的話來說,改革首先是為了克服可再生能源發展中的“無政府狀態”。加布里埃爾表示,在連接風力渦輪機和太陽能電池板的電力網絡擴建還處于滯后的情況下,適當控制可再生能源的規模是必要的。目前德國光伏裝機總量已經達到35.7吉瓦,2013年太陽能發電占德國電力供應總量的5%,但相應的補貼卻占了整個可再生能源補貼的近一半。與此同時,被政府寄以厚望的離岸風電發展卻屢屢受到電網建設遲滯的影響。
其次是資金成本的壓力。德國希望促進以風能為主的可再生能源的發展,但現實卻面臨電力成本不斷增加的問題。目前德國已是歐盟成員國中能源支出最高的國家之一,電力零售價格從2000年時的每千瓦時14歐分上升到2013年的約29歐分。為了扶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2013年德國民眾承擔的可再生能源分攤費總計高達約240億歐元。2014年,該費用還將從每千瓦時5.28歐分升至6.24歐分。據稱如果不改革,到2050年這一金額可能要達到1萬億歐元。因此能否迅速控制補貼增長和能源價格上漲趨勢,將直接影響德國能源轉換的成功。
最后,根據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法,德國有4000多家能源密集型企業可以免于支付附加費,從而保持競爭優勢和穩定就業,但歐盟委員會認為此舉違反了歐洲公平競爭的基本原則,涉嫌不正當補貼,并于2013年末正式展開調查。盡管德國辯解稱,德國對高能耗企業的特別規定并不是補助金,相關規定也不違反歐盟法律,但目前情況來看,德國很可能不得不根據歐盟統一的能源市場規則來調整自己的政策。
壯士斷腕德國下調發展規劃
關于能源政策,贏得大選之后的德國總理默克爾說:“安全、環保和價格合理的能源供應對于德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至關重要。”因此,德國新的大聯合政府提出了平衡能源政策目標的“三角關系”,即生態環境承受力、能源供應安全和能源可支付能力。而此次能源轉型改革方案的主要目的就是控制成本,保障能源供應安全。
從目前公布的改革草案要點看,德國政府將大幅下調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規劃,控制可再生能源的規模,并降低新建可再生能源設施的補貼。草案為每種類型的電力生產限定了增長目標:如海上風力發電到2020年達到6.5吉瓦,到2030年增長到15吉瓦。而此前德國海上風電發展目標是到2020年達到10吉瓦,到2030年達到25吉瓦。
德國準備先用一段時間著力完善電力網絡等基礎設施,到2020年以后再加快海上風電的發展速度,屆時爭取每年有兩個海上風電場投入運營。而陸地上的風電和太陽能將受到更嚴格的限制,每年只能各新增2.5吉瓦。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2013年德國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3.5吉瓦,2012年更是高達7.6吉瓦。
另一個核心的改革措施是將可再生能源電力整合進德國和歐洲的電力市場。計劃從2014年8月開始所有新增500千瓦以上的可再生能源電力都必須通過電力交易所直銷,到2017年適用范圍擴大到所有新增的100千瓦以上的設備。這樣在發電時,發電方就必須考慮這些電是不是別人所需要的。
相應的對發電方的補貼也將以市場補貼金形式完成,這將改變過去那種以固定上網電價進行補貼的方式,補貼標準到2015年也將從現在的平均每千瓦時17歐分削減到12歐分。繼光伏補貼大幅消減之后,陸地風力發電的補貼標準到2015年也要在2013年平均水平上削減10%到20%,即每千瓦時不超過9歐分。而海上風電的補貼將延長兩年至2019年12月31日,根據技術進步導致的成本下降情況在2018年和2019年各下調補貼1歐分每千瓦時。
困難重重改革需要各方合作
對于經濟和能源部長加布里埃爾提出的可再生能源政策改革計劃,德國總理默克爾表示會全力支持。她強調說:“毫無疑問,能源轉型是(我們的)重點。”改革的目的是讓可再生能源發展更符合市場需求。默克爾同時強調,到2050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達到80%的目標不會變。加布里埃爾表示,盡管可再生能源補貼支出已達德國經濟承受“極限”,德國還是會繼續推動風能和太陽能發展,因為目前這是性價比最高的可再生能源。到2025年德國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將達到40%至45%,2035年達到55%至60%。
但是雄心勃勃的加布里埃爾也面臨很多現實的困難。質疑首先來自于受能源政策調整影響很大的風能和太陽能領域。德國聯邦風能協會主席西爾維亞說,可再生能源法的改革對于延續德國在能源轉型上的成功將適得其反,能源部長目前的建議走錯了方向,能源革命將因此遭受挫折。德國可再生能源協會負責人赫爾曼·福爾克博士也批評說,人為地限制陸地光伏和風電這樣最具成本效益的可再生能源的擴大是完全錯誤的,小型發電設備直售電在經濟上根本沒有意義,相反,加布里埃爾將會為化石燃料創造新的市場容量。
另一方面,由社民黨主席加布里埃爾主導的能源政策的改革還將面臨大聯合政府內部各黨派,以及政府不同部門之間的協調問題。拜仁州州長,基社盟領導人霍斯特·澤霍費爾就似乎沒有與聯邦政府保持一致。加布里埃爾認為風電發展應向資源豐富的海上風電傾斜。可話音未落,澤霍費爾就公開表態支持風力資源并不豐富的拜仁州繼續發展風電,以保持能源供給的獨立性。對于緊跟能源政策改革推出的總成本至少100億歐元的“南部鏈接”輸電線路項目,澤霍費爾也以公民抗議為由決定暫停,并要求重新審視高壓輸電線路究竟有多少需求。
對此,加布里埃爾強調了各方之間合作的重要性,認為大家有“好好進一步討論的基礎”。他同時也表示:“單個利益之和并不見得就是好的,它可能會導致能源轉型的失敗。除了各種能源生產者的利益之外,國家的整體經濟利益也必須得到考慮。”無論德國的能源政策改革是否成功,對于其他國家而言,它至少說明了一個簡單而深刻的道理:在仍然需要大量補貼才能運營的情況下,可再生能源發展必須與經濟實力相適應,并非多多益善。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