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近日出臺《煤礦瓦斯防治工作“十二條紅線”》,對所有煤礦瓦斯防治實行紅線管控。凡觸碰紅線的礦井,一律停工停產整頓,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一是礦井風量不足、采掘工作面無風微風作業的。二是礦井通風系統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三是瓦斯超限作業,瓦斯超限、停電停風不撤人或礦井1個月內發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四是應進行瓦斯抽采礦井未按規定相應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統、井下臨時瓦斯抽采系統的。五是瓦斯抽采不達標仍進行采掘活動的。六是突出礦井未制定區域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或雖有措施但不落實的。七是未按規定及時進行瓦斯等級鑒定或認定的。八是礦井安全監測監控系統不能正常運行的。九是未進行瓦斯防治能力評估或經評估不具備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礦企業,其所屬高突礦井仍生產建設的。十是未按規定實現雙回路供電、使用淘汰不合格電氣設備以及電氣設備失爆的。十一是超能力生產、高瓦斯及突出礦井月產量超過礦井核定生產能力1/12的。十二是未按規定提取使用安全費用,導致瓦斯治理工程虧欠的。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