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獲悉,該省決定對生產能力落后、不符合煤炭產業政策及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較差、不具備提能條件的遼源市西安區夏興煤礦等33處礦井實施關閉。
據了解,此次決定是根據《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3〕99號)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國家能源局關于煤礦整頓關閉、資源整合、淘汰落后產能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做出的。
吉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求各市(州)、縣(市、區)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嚴格標準,按時關閉。要督促有關部門及時吊銷已公告關閉礦井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停止供應并處理火工品,停止供電,拆除供電設備、線路和礦井生產設備、通信設施,封閉填實礦井井筒,平整井口場地,恢復地貌,妥善遣散從業人員。對已經關閉的礦井,要加強巡回檢查,確保礦井關實關死、關閉到位,防止死灰復燃。(完)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