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改委聯合工信部共同出臺了《關于電解鋁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的通知》,從分檔電耗不同電價、企業直購電以及地方電價補貼三方面對電解鋁企業用電進行規范說明,執行日期自2014年1月1日開始,頗有迫在眉睫之感,但筆者認為,著眼于當前鋁市現狀,政策影響有限。
分檔電價來看,通知規定鋁液電解交流電耗不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執行正常電價;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但不高于13800千瓦時,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02元;高于每噸13800千瓦時,電價每千瓦時加價0.08元。卓創了解,2012年國內電解鋁行業噸鋁電耗13844千瓦時,2013年預計平均電耗13725千瓦時左右,電耗較高的企業主要分布在云南、廣西、貴州、四川、重慶、青海等省份,國內總產能占比約為25.04%,其中電價較高、虧損較多的集中在廣西、貴州地區,這也是受階梯電價影響較大的兩個地區,但兩地合計運行產能僅為143.5萬噸,與2626萬噸的總運行產能相比微乎其微。
從企業直購電來看,通知指出,各地要規范電解鋁企業與發電企業電力直接交易行為。鋁液電解交流電耗高于每噸13700千瓦時或未完成節能考核目標的,不得與電力企業進行電力直接交易。今年下半年以來,山西、河南以及西南地區省份電解鋁企業已多次聯名申請直購電政策,考慮到西南地區鋁企由于設備陳舊,槽型較小,電耗降低空間有限,預計政策實施后直購電申請將受阻,而山西、河南作為電解鋁大省,產業鏈完善,生產工藝發達,平均電耗一直維持在較低水平,預計直購電申請不會受到影響。卓創了解,山西省部分鋁企已經與當地電廠達成了直購電協議,電價優惠幅度在0.05-0.1元/度左右,河南省鋁企直購電預計最快明年就可落實。
從地方電價補貼來看,通知強調,各地不得自行降低對電解鋁企業的用電價格,已實行電價優惠的應立即糾正。同時,要嚴格執行對電解鋁企業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收取政府性基金、附加和系統備用費的有關規定,不得自行減免。其實從去年開始,國家層面就多次表示要把化解產能過剩矛盾作為調整產業結構的工作重點,而今年以來關于化解過剩產能的文件不斷出臺,今年7月工信部就發布公告稱:必須要有氧化鋁原料供應保證,并落實電力供應、交通運輸等內外部條件。鼓勵電解鋁企業通過重組實現水電鋁、煤電鋁或鋁電一體化。生產要素缺乏競爭力地區的電解鋁企業要逐步轉移退出,或在規劃引導和總量控制下,有序向競爭力強的地區轉移,嚴格控制新增產能,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但電解鋁行業產能卻越調越多。截至目前國內建成產能已達3260.9萬噸,但產能利用率僅維持在80%左右,地方政府為提高政績,保證就業,往往陽奉陰違,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默許企業增資擴產行為,著眼于此,筆者認為政策落實效果堪憂。
從政策執行方式來看,本次通知僅僅是從政策層面作了說明,并沒有明確落實方式,如果由企業自主上報電耗,必有操作空間,上報數據真實性難以確定,而如果發改委直接派專員調查又面臨技術性、地域性難題。另外預計該政策僅僅會對沒有自備電廠,仍在使用網電的電解鋁企業產生影響,但目前國內開工鋁企自備電占有率已達67.53%,另外像青海、甘肅盡管網電使用占比較高,但由于地處西北,電價低于中東部地區,青海地區網電價格僅為0.405元/千瓦時,即使電價上調0.02元/千瓦時仍有盈利空間,且兩地鋁企多為實力雄厚的大型企業集團,受階梯電價影響較小。
綜上所述,立足于當前國內鋁市現狀,受發改委階梯電價影響的僅限于貴州、廣西等省份,且在沒有明確執行方式的情況下,政策實際效果還有待觀察。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