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貫徹國家節能減排政策,加強全省燃煤電廠除塵設施運行監管,促進燃煤電廠煙塵減排,近日,江蘇能監辦發出通知,要求各電力企業加快燃煤機組除塵設施改造,加強除塵設施運行管理,做好在線實時監測系統聯網工作。
通知要求:一是新建、擴建的燃煤發電機組應根據規定配置滿足排放許可的煙氣除塵設施,并與主機同時設計、施工和投運,與主體工程同時進行安全性評價。未按項目批復要求同步建設除塵設施的,不發放發電類電力業務許可證。二是除塵設施未正常投運的新建、擴建燃煤發電機組一律不得進入商業運行。三是除塵設施已完成改造的發電企業必須保證除塵設施的正常運行,不得擅自停運除塵設施。四是煙氣除塵設施應與發電主設備及脫硫脫硝設施同步管理,發電企業必須建立除塵設施運行臺賬及各項管理制度。五是由于緊急事故或故障造成除塵設施停運,應及時報江蘇能監辦備案。六是所有已完成除塵設施改造的燃煤機組原則上應在2014年4月1日前接入江蘇能監辦 “燃煤機組除塵實時在線監控系統”,以加強燃煤機組除塵設施運行情況監管。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