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從上海市政府網站了解到,9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3年)》的公告。公告顯示,共有89個行業的投資限制,其中包括與國計民生相關的能源、電力等行業。
能源行業
煤炭、天然氣方面:限制投資特殊和稀缺煤類開采(中方控股)。投資煤層氣、頁巖氣、石油、天然氣、可燃冰等須合資、合作。投資石油勘探開發技術須合資、合作。投資非常規石油、非常規天然氣資源勘探須合資、合作。
煉化和和燃料方面:禁止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限制投資部分精煉石油產品項目。
能源設備制造方面:限制投資部分通用設備、采礦專用設備制造。投資大型煤化工成套設備制造須合資、合作。
電力行業
電機電氣制造方面:投資100萬千瓦超超臨界火電機組用關鍵輔機設備制造須合資、合作。投資額定功率350MW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機組制造須合資、合作。投資輸變電設備須合資、合作。禁止投資部分電池制造。
發電項目方面:投資核電站的建設、經營須中方控股。投資綜合水利樞紐的建設、經營須中方控股。限制投資電網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限制投資限制投資小電網范圍內,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電站、單機容量10萬千瓦燃煤凝汽抽汽兩用熱電聯產電站的建設、運營。禁止投資小電網范圍外,單機容量30萬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電站、單機容量10萬千瓦燃煤凝汽抽汽兩用熱電聯產電站的建設、運營。
負面清單
據了解,負面清單是給不開放的行業和受限制的商業活動列一個清單,明確告訴對方哪些領域和行業是限制或禁止外商活動的。那么,只要未列入名單的就是法無禁止皆可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簡稱《總體方案》)提出,“探索建立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借鑒國際通行規則,對外商投資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研究制訂試驗區外商投資與國民待遇等不符的負面清單,改革外商投資管理模式。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將外商投資項目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國務院規定對國內投資項目保留核準的除外),由上海市負責辦理;將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審批改為由上海市負責備案管理,備案后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工商登記與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相銜接,逐步優化登記流程;完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在試驗區內試點開展涉及外資的國家安全審查,構建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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