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核電將在安全和經濟兩條線的約束空間內平穩發展
6月1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通知,將現行核電上網電價由個別定價改為對新建核電機組實施統一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同時強調,核電標桿電價保持相對穩定,今后將根據核電技術進步、成本變化、電力市場供需狀況等對核電標桿電價定期評估并適時調整。
這一舉措標志著我國核電結束了“一廠一價”的電價機制,正式迎來標桿電價時代,核電定價機制也從計劃經濟走向了市場經濟。
從長遠來看,核電標桿電價的政策出臺是一種必然,更是一種進步。它對于核電發展的安全、技術、標準化及市場化等提出了更高要求。事實上,鑒于供求及價格形成機制是市場經濟的最基本機制,我們可以說核電標桿電價及調整政策的實施是我國核電發展走向市場化的重要里程碑。
同時,核電標桿電價的確立為核電企業設立了一個價格上限標準,這必然促使核電企業加強成本管理,核電企業成本管理中最重要的為工程造價的控制,由此降本增效,提高效率。
更為重要的是,未來核電及技術的競爭將趨向良性化發展。由于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區域間的比較優勢導致核電的經濟性存在較大差異。而標桿電價的設定,可使政府、企業、公眾對本區域是否適合發展核電做出更加科學的分析和評論,從而科學決策,促進核電的合理布局,避免區域盲目爭取核電項目;與此同時,以市場為導向,用戶對技術的選擇將更加自主,利用自主創新技術降低造價的積極性在未來也將逐步得到提升。
全過程成本控制
核電企業在寄希望于國家建立科學合理的調整機制和規范化的補貼機制的同時,應樹立從源頭控制建設成本——建造即運營的核電管理理念,在設計上、建造上,包括融資模式上都要在收入既定的前提下,事先思考并采取降低造價、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空間的措施。
工程拖期是目前核電工程中存在的一個普遍而又突出的現象。由于采用新技術、設備制造拖期等原因,在核電工程建設中存在較普遍的超工期、超概現象,造成核電企業建設成本增加。國家推出標桿電價后,形成核電成本倒逼機制,激勵企業約束成本,促使企業不斷優化工程管理機制、提升工程管理水平。
過去核電項目從建造到運行都由同一個隊伍完成,即所謂的大業主管理模式。在過去核電起步階段和未形成規模化建設階段這是較為合適的管理模式。隨著核電逐漸成為能源支柱產業,這種“一家一戶”式的建設運營模式勢必阻礙了技術和管理的提高。建造和運營專業化的分工,成為一種確保核安全、降低建造成本的重要手段。
中國核電發展的歷史揭示了這樣一種現實,即:實施引進消化吸收、國產化率高的核電技術,建設成本及上網電價都較進口核電技術機型低。在成本倒逼之下,核電企業勢必加大自主化技術研發,在加快引進、消化、吸收國外先進核電技術的同時,加快研制自主化機型,為進一步降低核電造價奠定基礎。
核電建設局面嚴峻
核電工程建設有其自身特點,主要包括:安全、質量要求高;一次性投資高;技術、管理復雜;專業性強;工程量大;工期長;風險大等。除這些共性特點,我國工程建設項目還有以下特征:
第一,現有工程技術種類多,儲備不足
目前我國有俄羅斯WWER技術、法國M310技術、美國AP1000技術、自主開發的650兆瓦壓水堆技術以及高溫氣冷等至少6種不同的工程技術,不論是設計、還是設備制造均凸顯出自主科研的技術儲備不足,有經驗的人員數量和能力遠不能滿足工程項目的要求。
第二,工程前期準備深度不夠,為工程建設埋下隱患
核電工程項目至少應有24個月以上的工程項目準備時間,而目前,國家核準后的工程準備的工程準備時間遠遠不夠。且企業不清楚國家核準的具體項目及時間,因此造成工程前期準備不足、工作深度有限,為后續工程建設在設計變更管理、進度和投資控制方面埋下隱患。而各核電企業關注項目申請遠勝于工程設計、設備等對工程建設起決定作用的關鍵環節的準備。
第三,缺少強有力的工程項目管理基礎支撐
包括參與項目管理各組織間的職責,管理人員的資質要求,成熟有效的工作流程、大綱、程序及手冊及人員招聘、培訓等。
第四,工程總承包市場化程度低,不利于工程建設整體水平提升。
綜上原因,導致我國核電在建工程和項目管理形成不良循環,各個層面均疲于應付爭取新開工項目或處理工程出現的問題,現有工程建設頻頻出現拖期、超概等現象。
概算價格超核準價,部分科目下的執行概算超批準概算,由于國家政策因素、環境條件不可預見等原因,工程實際建成投資超過批準概算總投資統稱為三超現象。而造成工程投資控制不利的行業共性原因在于理念差異:過去一廠一家的電價政策使業主把目光聚焦在爭取更好電價上,忽視建設成本控制。
此外,對運營成本的認識不統一,造成設計院的電價模型和業主的電價模型不一致,從而影響到建設成本的統一認識;設計院為概算編制有資質的單位,而設計取費是與項目造價成正比,所以概算高是利益驅動的必然;取費標準與現實脫節,工程管理的精細化能力不夠,采用的技術方案多,同一技術方案下工程數據積累不夠,設計、設備制造實際上壟斷,國家對設備國產化要求等都是造成建設成本不確定的重要因素。
從企業自身原因來看,工程投資控制領域缺乏事前投資控制意識、投資控制領域標準體系建設不完備、初步設計及執行概算管理不到位、投資控制過程中信息化手段及管理工具缺乏、總承包管理市場化程度不高、投資控制能力薄弱、缺乏總承包合同定價機制指導,合同執行及管理能力不足等問題均普遍存在。
安全和經濟的新挑戰
核電只能在安全和經濟兩條線的約束空間內平穩發展。在國家實行核電標桿電價政策后,合理控制工程造價已經成為核電企業保證經濟效益的關鍵。由于國家總體環境的客觀原因以及核電產業份額低的特定條件,不可能實現100%的建造成本精細化管控,但就目前現狀予以改進還是大有作為。
就行業共性問題而言,可在核電建設規模化、設計標準化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設計取費的方法;聯合非充分市場競爭的重要設備制造企業,對其設備生產成本進行分析,給出合理的設備制造估價;聯合現實非市場競爭的核島建安承包商,分析成本組成,給出合理建造估價;分析運營成本,統一電價測算模型;強化對0.43電價政策的剛性宣傳,形成從上到下統一的認識;細化政策邊界條件的分析,對合理的部分在項目估算時予以確認;在項目估算審查確定時,充分考慮估算的可實施性;改進和完善國家核電項目核準方式,確保企業合理科學的前期準備時間及工作內容。同時滿足投資方“責任、風險、收益”統一的決策機制。
從企業自身內部建設角度看,首先是要加強核電前期工作,確保達到相關深度要求和管理程序的要求。根據以往核電工程項目建設經驗,前期工作是否充分并滿足內容深度要求對項目是否具備開工條件至關重要。特別是圍繞FCD的各項配套資源能否具備有效的保障條件,更是許多項目開工后能否順利推進并確保進度的充要條件。
其次是強化合同管理,預先制定工程驗收準則。目前,核電工程建設領域整體上缺乏對變更(尤其是設計變更)統一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規范性管理措施。而變更是導致工程投資增加的重要風險因素。因此,核電企業對于工程的變更要結合實際,分類處理,采用相應的管理措施和辦法,以便于保證工程未來順利竣工驗收。
第三點是重新審核和梳理工程各種費用的合理取費。根據不同的機組選型和技術成熟度,制定各種機型項目造價估算中基礎價重要分項的規模比例控制系數。根據現行的評價方法,在投資估算基礎價構成中,研究確定區分下列比例關系并加以控制和考核:例如:工程費(含前期工程費)與工程其他費的比例、設備、建安和調試費的相互比例等內容。
最后是要按科學、有效的方式確定工程項目合同模式進一步完善EPC項目管理模式。
雖然核電的發展受到安全、技術、裝備制造能力、人才供給等許多因素影響,但核電企業應以標桿電價的實施為契機,重視核電投資的技術經濟問題,加強核電的建設運營管理,實現核電投資由規模向效益的轉變,推動我國核電可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