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和全市軌道交通運營里程分別達到46%和456公里。
調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污收費標準;研究揮發性有機物等排污費征收政策。確定排污許可和排污交易指標種類、許可證發放和排污交易范圍。
2014年
力爭實施小客車分區域、分時段限行相關政策。
進六環路內的外埠車輛必須辦理進京證,外埠車輛高峰時段不得進入五環路內和遠郊區縣城關鎮。
2015年
辦理長期進京證的輕型車輛必須達到第四階段及以上排放標準,外埠黃標車不得進京行駛。
完成六環路內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等任務。
2016年
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擴大許可證發放范圍,完善排污交易等相關規定。
基本完成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燃煤設施清潔能源改造。
2017年
中心城區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爭達到52%,公共交通占機動化出行比例達到60%以上。
建成北京“繞城高速公路”,減少重型載貨車輛過境穿行。
責任編輯: 曹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