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的海上風電還處于起步階段。
在陸上風電乏地可圈后,遠離電力負荷的“三北”風電送出受電網限制,人們將發展風電的目光轉向了海上。
自上世紀90年代丹麥建立世界第一座5萬千瓦海上風電場以來,海上風電發展歷程還不到20年,中國發展海上風電更是近幾年才提出的新生事物—沿海地區經濟發達,用電需求量大,這是中國政府發展海上風電的考量之一。
具有里程碑意義的首批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在2010年10月確定中標單位。彼時,業內普遍認為海上風電會重復陸上風電的輝煌,迅速迎來黃金發展期。現在看來,這多少有些盲目樂觀,時至今日,首期特許權招標的四個項目均尚未啟動。
多重掣肘
今年7月3日,中國國電集團副總經理謝長軍在一個行業論壇上表示,目前海上風電的發展條件已經具備,但仍受制于多個行政部門的復雜協調流程,特別是海洋開發規劃。
此前的2010年5月,4個海上風電特許權項目(江蘇濱海30萬千瓦、射陽30萬千瓦、大豐20萬千瓦、東臺20萬千瓦)吸引了眾央企巨頭的目光,激烈角逐后,當年10月,四個項目分別由大唐新能源、中電投聯合體、國電集團所屬的龍源電力、山東魯能中標。
首輪海上風電特許權招標由國家能源局主持開展,國家海洋局等部門并未參與其中。中標項目花落各家后,國家海洋局開始介入,把海域使用管理作為其行政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這就造成了國家能源局審批通過的海上規劃和項目難以有效執行。
2011年7月13日,國家海洋局下發通知,聯合國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海上風電開發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該細則要求,海上風電場原則上應在離岸距離不少于10公里、灘涂寬度超過10公里時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
“在海上發展風電,不只是能源局說了算,海洋局是海域的直接管理部門。海洋局對海上風電的基本思想是離岸越遠越好,但對投資方來說這意味著成本更高,這是一個博弈的過程。”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告訴時代周報。
上述細則還要求,在各種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重要漁業水域、典型海洋生態系統、河口、海灣、自然歷史遺跡保護區等敏感海域,不得規劃布局海上風電場。
在一些業界人士認為,制約海上風電發展的政策性因素主要是“多頭管理”,除主要涉及海洋部門外,漁業、環保、交通等多個部門也都需要協調。
“協調各個利益主體是一件比較麻煩的事情。”韓曉平說,海上風電建設可能會影響漁民捕魚以及船只航行安全,甚至給當地生態造成一定的負面影響。
以中電投在射陽的海上風電項目為例,由于灘涂圍墾計劃及港口航道規劃調整等因素,風場具體場址范圍還有待最終確定。龍源電力在大豐的30萬千瓦項目,則面臨著穿越8000米珍稀動物保護區的問題,令審批過程一度延長。
除了海洋局和其他部門對海上風電的發展形成制約之外,更麻煩的是與海軍的協調,在風能資源豐富的福建省,其海上風電規劃尚未公布,據業內人士稱,軍事部門對于建設海上風電場一直未松口,只能試探性地開展一些工作。
與風電開發商火熱的圈海欲望相比,一些地方政府的態度則相對消極。由于風電是可再生能源,享受國家政策優惠,增值稅改革后,風電場設備可做進項稅額抵扣,故風電場建設運營的前七年內,地方政府幾乎拿不到稅收,這意味著,地方利益在海上風電中沒有得到太大體現。
此外,海上風電的一大挑戰在于技術難度大。“從技術上講,海上風電技術還存在很多問題—比如監控比較困難,大部件海上作業昂貴,腐蝕性難以處理等。”韓曉平說,
“肯定虧本”
一直以來,海上風電項目能否盈利成為最大疑問。
海上風電開發難度遠大于陸上風電,其發電技術落后陸上風力發電十年左右,成本也要高兩至三倍。中國第一個海上風電示范項目—上海東海大橋10萬千瓦海上風電場項目,稅后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978元。
“招標電價太低了,肯定要虧本。”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在接受時代周報采訪時稱,低價中標,意味著企業很難有豐厚回報。他認為,考慮到海上風電的成本投入和技術風險等因素,上網電價應定在0.9元/千瓦時以上才能保證企業一定的盈利水平。
目前,我國海上風電始終處于高成本階段,這成為制約海上風電發展的重要因素。國內陸上風力發電工程造價平均為8000元/千瓦,而海上風電的工程造價在1.6萬元/千瓦-2萬元/千瓦。即便是國內風電龍頭,龍源電力在2011年全公司的平均建設成本為7880元/千瓦,但海上風電的建安成本高達1.5萬元/千瓦。
此外,各地海上風電場風能資源、建設條件、離岸距離、造價水平和風電開發建設成本不相同。以浙江為例,由于其遭遇破壞性臺風的幾率較高,對于風電機組安全提出更高要求,無疑增加了機組造價;浙江海域淤泥較厚,基礎造價也有所提高。
2012年7月,國家能源局委托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組織開展海上風電電價研究工作。研究建議海上風電采取相對穩定的標桿電價管理模式,根據資源及建設條件制定分區域海上風電上網電價,并適當考慮高壓海纜離岸距離對上網電價的影響。
“海上風電還處于起步階段,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資源條件以及建設、施工、安裝和運行成本進行摸索、總結,逐步研究制定合理的上網電價。”韓曉平說。
目前,首批國家特許權項目沒有實質性進展,但近期各地依然有新的眾多海上風電項目不斷中標。
“風電的投標機制是有問題的,先圈地、占地盤是這些企業眼下的心態,我建議今后的投標,可以學習房地產業的招投標,招標前先收各家單位10億,要是不積極做(海上風電項目),這個錢可以沒收。”林伯強說。
“十二五”規劃難完成
根據《風電發展“十二五”規劃》,到2015年,中國海上風電裝機規模有望達到500萬千瓦,到2020年,海上風電裝機達到3000萬千瓦。
目前,上海、江蘇、山東、河北、浙江、廣東海上風電規劃已經完成。遼寧大連、福建、廣西、海南等省的海上風電規劃正在完善和制定,初步確定了4300萬千瓦的海上風能資源開發潛力,目前已有38個項目、1650萬千瓦項目在開展前期工作。
以浙江為例,目前浙江已樹立了10多座海上測風塔,大唐、國電、華電、三峽、中廣核、浙能等項目單位均在積極開展海上風場前期工作。近兩年,一批規劃項目完成了現場測風、地形測量、地質勘探、海洋水文觀測及預可研報告編制等工作。
2011年,浙江首批4個海上風電場項目(總裝機規模105萬千瓦)預可研報告通過了水電水利規劃總院組織的審查,完成了海上風電項目推進過程中的重要一步。
“目前,這4個風電場,普陀6號海上風電場2區項目已獲得路條(指國家發改委同意開展該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該工程容量為25萬千瓦。另外,水電顧問岱山1號(30萬千瓦)、三峽岱山2號(20萬千瓦)和中廣核岱山4號海上風電場(30萬千瓦)正在積極爭取路條。”浙江可再生能源協會的一位人士告訴時代周報。
“浙江的計劃是,在"十二五"末爭取二個以上特許權招標或示范風電項目建成投運。”前述人士稱。
今年3月,中國風能協會發布《2012年中國風電裝機容量統計》報告,截至2012年底,全國已建成海上風電項目總裝機38.96萬千瓦。這一數字占到“十二五”規劃的目標的不足1/10,與陸上風電累計高達7143萬千瓦的裝機規模相距甚遠。
中投顧問能源行業分析師任浩寧告訴時代周報,“海上風電的規劃本身是有問題的,規劃是在2009年風電大發展這樣一種背景下設定的目標,但這三年來,風電行業急劇惡化。”
2008年,一直大力推動風電發展的發改委副主任張國寶兼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并在其任期的最后一年—2010年仍然繼續為風電的發展開路。
國家能源局本欲在2011年下半年啟動第二輪海上風電招標,由于第一輪海上風電招標的推進緩慢,第二輪海上風電招標一拖再拖,至今仍未實施。
“按照目前的建設速度,不可能完成"十二五"海上風電規劃的目標。”林伯強坦言,要想改變海上風電“圈地火熱、開發緩慢”的狀況,需盡早出臺明確的海上風電電價政策。
任浩寧認為,海上風電基地不適合在現階段大規模推廣,“山東、河北、江蘇、浙江大規模規劃海上風電基地的做法值得商榷。一方面,海上風電比陸上風電成本投入更多、運營更加復雜,在陸上風電項目都難盈利的情況下,海上風電基本沒有盈利的可能;另一方面,并網問題一直存在,電網公司對風電的并網工作缺乏關心,當陸上風電基地棄風限電日趨嚴重之時,海上風電又怎能及時并網?”
中國陸上風電曾連續五年以100%的裝機速度擴張的大躍進,或許將難在海上重現。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