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日小股東將董事會告至香港高等法院,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華潤電力”)三年前刻意隱瞞的一樁數額高達百億的煤礦收購再次浮出水面。
“對此收購,即使在華潤集團(下稱“華潤”)內部也是低調進行,當時有人反對,但華潤強勢推進,積極付款,”華潤一位內部人士對時代周報記者表示。
交易信息未主動披露之外,時代周報記者還發(fā)現,華潤電力與金業(yè)集團這筆交易還隱藏諸多內幕。
在這筆交易中,位于山西古交的三個煤礦被轉讓—原相煤礦、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這三部分分別以41.69億元、36.88億元和4.89億元成交。但經時代周報記者調查發(fā)現,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根本就是一片荒地,沒有任何建設投資的痕跡,而金業(yè)集團在2003年6月取得的中社井田煤炭探礦權,在轉給華潤電力前的2007年12月29日已到期,該井田被指無效資產。
另外,華潤電力購得的煤礦還存在虧損、停機停產現象,卷入風口浪尖的華潤電力更深陷泥淖之中。
盡管和華潤電力的煤礦交易備受質疑,輿論也沸沸揚揚,但金業(yè)集團似乎安然。位于朝陽區(qū)酒仙橋星城國際大廈C座18層的歐美亞太國際投資(北京)有限公司(下稱“歐美亞太”)卻一片寂靜,各個辦公室都大門緊閉,前臺也鮮有人出入。
“張總(張新明)不在,其他相關部門的負責人都不在。”當時代周報記者前往走訪時,歐美亞太工作人員如是表示。歐美亞太是金業(yè)集團的子公司,也是張新明在北京開辟的新戰(zhàn)場。完成與華潤電力的交易后,張新明將商戰(zhàn)主場從山西轉至北京,但這位在山西被稱為“古交二漢子”的商人蹤跡神秘。
過期無效探礦證賣出41.7億
2010年2月9日,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下稱“華潤電力”)旗下山西華潤聯盛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和山西金業(yè)集團簽訂《企業(yè)重組合作主協議》,約定華潤聯盛、中信信托和金業(yè)集團以49%、31%和20%的比例出資,成立太原華潤煤業(yè)有限公司(下稱“太原華潤”),并以這一新公司為主體,收購原金業(yè)集團的資產包。
其中最主要的資產就是三個煤礦:原相煤礦、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這三部分分別以41.69億元、36.88億元和4.89億元成交。
中投顧問煤炭行業(yè)研究員邱希哲告訴時代周報記者,煤礦是指與直接影響煤炭開采的區(qū)域,主要包括巷道、井硐和采掘面,而井田則指礦井或露天礦開采的那一部分煤田,一般情況下,煤礦概念比井田所指范圍要大,井田多是煤礦的一部分。
但是,時代周報記者調查發(fā)現,中社井田和紅崖頭井田根本就是一片荒地,沒有任何建設投資的痕跡, 金業(yè)集團所擁有的不過是“中社井田精查探礦權”和“紅崖頭井田8#9#詳探權”。
中社井田是金業(yè)集團2003年6月有償取得的煤炭探礦權,當時的探礦權出讓價4589.76萬元(金業(yè)集團至今僅交了1840萬元,尚有2749.76萬元未繳納)。但探礦權的有效期限在2007年12月29日已經到期。因此該井田屬無效資產。
據山西省國土資源廳2009年11月15日《關于中社紅崖頭井田探礦權延續(xù)轉讓及劃定礦區(qū)范圍意見的函》(晉國土資函《2009》645號),明確指出:中社井田探礦權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申辦延長保留期限,目前已超過有效期,其勘查許可證成為無效證件。
紅崖頭井田情況也是如此。根據國家礦產法規(guī)定,該井田自然收歸國有。
然而,毫無基建可言,僅憑這兩張早在2007年就已經失效的探礦許可證,金業(yè)集團將本屬于國家的財產作價41.77億元賣給央企華潤集團。
這并非上述兩個井田第一次被交易。
在時代周報記者獲得的一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11民二終字第76號)顯示,2007年,由于債務問題,金業(yè)集團和沁和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戰(zhàn)略合作協議書》,其中有一項是:金業(yè)公司將其持有中社井田、紅崖頭井田、甲醇項目(含龍子井田)等項目的40%股權轉讓給沁和能源,后者將投入2000萬元人民幣作為注冊資金成立新公司運作上述三個項目。
就算除去龍子井田,以中社井田、紅崖頭井田40%股權價值2000萬元計算,中社井田、紅崖頭井田的總價不過5000萬元,彼時這兩個井田的探礦權尚屬有效期。
然而三年后,這兩個井田身價暴漲近百倍。
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fā)后,隨著煉焦行業(yè)全線虧損,金業(yè)集團經營亦出現嚴重困境,2009年6月3日,太原市委、市政府與大同煤礦集團召開“關于同煤集團重組古交金業(yè)煤焦化集團及古交市地方煤礦兼并重組規(guī)劃”會議,決定由大同煤礦對金業(yè)集團進行重組。
2009年9月24日雙方簽訂重組協議,同煤集團隨后支付給金業(yè)集團10億元預付款,10月1日向金業(yè)派駐百余人接管了金業(yè)公司,并為維護這些企業(yè)的資產和生產安全及持續(xù)經營投入了4.4億元,又應金業(yè)集團請求借給其1.14億元。
為何在同煤集團已經先支付了15億元接手金業(yè)集團僅僅幾個月后,金業(yè)集團又一女二嫁,并且身價再次暴漲至123億元,至今是個謎團。
時代周報記者了解到,為這起收購案牽線搭橋的是另一位山西商人謝江,當時同煤集團給金業(yè)集團資產包定價為52億元,但兩者已啟動的重組行為很快被緊急叫停,因為山西省政府主要領導接到了同煤集團高層收受張新明三套別墅的舉報。
華潤小股東維權案中的證人李建軍告訴時代周報記者,謝江和張新明認識多年,因張新明欠了謝江很多錢,一直無力償還,因此謝江積極幫助金業(yè)集團找買家,包括此前和沁和能源的合作也是由其牽頭。
時代周報記者獲得的一份2009年太原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對謝江的詢問筆錄顯示:張新明欠謝江4.86億元,但是只收到沁和能源代為支付的7000萬元。
謝江在山西經商,但是其兄謝海曾在山西省煤炭廳工作,后任山西省煤炭運銷總公司經理,之后又先后擔任陽泉市和臨汾市市委書記,目前在人大任職。
李建軍認為,這三套位于上海的別墅,已經讓52億元的收購價注水,偏離了其正常價值。
面對指控,華潤電力主席周俊卿在公告中解釋,中社煤礦和紅崖頭煤礦早在2003年已獲得了探礦權,后因地方政府進行煤礦資源整合,暫停辦理探礦權轉采礦權,但這并不影響探礦權的有效性,兩家煤礦的采礦許可證正在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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