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源網訊:2010年2月2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批復了《深圳市循環經濟試點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發改辦環資〔2010〕422號),原則同意《方案》。
批復指出,深圳市依托區域自然條件、經濟社會發展現狀和資源環境狀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以綠色生產、綠色能源、綠色消費為突破口,構建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保障體系,通過重點項目示范和推廣,帶動循環經濟全面深入發展。
批復要求,深圳市通過《方案》的實施,到2015年,主要資源產出、資源消耗、資源綜合利用、廢物處置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顯著改善,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體制機制和相對完善的政策法規體系、評價指標體系、科技支撐體系和生態化產業結構體系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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