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副部長苗圩日前在參加“兩會”湖北代表團討論時,提出了一個很有意思的話題:當前國內各地紛紛上馬的風電項目中有很多并不符合我國國情,“風力發電場大多是形象工程。”苗部長舉出的理由是,國外有風的地方沒有沙,因為多是海洋風;而我國則是有風的地方就有沙。雖然風電設備理論壽命是20年,但風沙對風力發電設備磨損非常厲害,甚至只消5年就會出問題。
應當承認,苗部長的擔心不無道理。作為我國風電的主管部門之一,工信部對風電行業的了解,顯然大大超過發改委對于外管局外儲收益率的認識,在這一問題上應當是有一定發言權的。
不僅如此,自2009年下半年以來,工信部還多次發布過關于光伏、風電行業產能過剩的警訊。令人疑惑的是,對于中國這樣一個經濟高速發展但能源極度短缺的大國而言,盡管光伏、風力發電相對于傳統煤電成本要高一些,但也不至于短短幾年工夫就要“投資過剩”了吧?
“風電熱”出現并非偶然。從供給方面來看,風電設備組裝的低技術門檻和高達30%的超額利潤率是驅動眾多國企、民企涌入的關鍵因素,這幾乎就是1990年代群雄并起瘋上VCD生產線故事的翻版;從需求方面來看,則既有發電企業的非理性投資沖動,也有地方政府追求政績的內在激勵。
但就整個國家能源安全而言,大力發展風電本身并不是一件壞事,因為這不僅可以緩解我國能源緊缺的局面;更重要的是,清潔能源是未來破解中國能源困局的鑰匙。核電當然也是選項之一,但絕非唯一的選項,因為其原料與石油一樣,從長期看擺脫不了依賴進口、受制于人的局面。
自1986年風電首次進入我國以來,一直乏人問津。原因無非是,與太陽能、生物質能等其他新能源一樣,風電在成本和市場售價上不敵煤電——當時人們還沒有將環境污染也視為成本的習慣,如果將事后治理成本算上,煤電其實也未必真的便宜。最近幾年,隨著全球氣候變暖和碳排放等環境問題引起世人廣泛關注,特別是中央出臺《可再生能源法》及相關財政配套措施后,我國風電投資規模明顯提速。
但即便是這樣,目前風電發電量占我國總發電量的比重也不足0.5%,說中國風電[0.90 5.88%]尚處于起步階段絕不為過。2009年底,中國風電裝機容量已達2000萬千瓦,規模位居全球第三,落后于美國和德國。既然連國土面積不過中國兩三個省之大的德國都不嫌“過剩”,那么說中國風電行業“過剩”實在言之過早。
事實上,工信部一直在說的風電行業“產能過剩”,第一層含義是指風電設備生產企業的供給嚴重超過每年實際風電裝機規模;而更深層次的含義則是指缺乏自主知識產權的落后風電整機設備產能過剩。目前中國80家風電設備生產企業中,90%以上都是靠從國外高價買圖紙,然后依樣畫葫蘆進行加工組裝。
依據這些“舶來”圖紙仿制的風電設備,正如苗部長所言,主要是基于歐美近海條件,在中國東南沿海可能還問題不大,一到內陸就水土難服了,只能淪為風電場上充當風景的“花兒”。因此,當大部分企業開足馬力生產根本不適合在中國內陸地區使用的風電設備,產能過剩也就在所難免了。
問題在于,西北五省區恰恰蘊藏了我國最豐富的風能。因此,對于我國風電產業的發展前景還要一分為二來看:既要看到眼下落后技術重復引進的事實,也要對中國風電行業的未來充滿信心。據筆者所知,目前國內一些具有自主研發能力的風電設備廠家已經能通過增加防護罩來解決風沙地區風電設備壽命短的難題;而那些單靠買國外圖紙的企業,卻受制于外方“不得隨意改動圖紙設計”的附加條款,無法對此進行相應改進。
至于電力企業盲目上馬風力發電場的現象,也并非“不治之癥”,因噎廢食更沒有必要。發改委、工信部等能源主管部門應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技術標準來提高風電設備招投標的門檻。若國外設備生產商不屑于為中國內陸市場重新量身設計風電設備,那么對不起,這一塊市場就只能讓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內設備生產企業來分享。
相比之下,要讓地方政府學會“安分守己”倒更為棘手——要想打消其搞“形象工程”的慣性,就不能不對當前的官員考核和任免制度進行深入改革,這顯然不是一個簡單的技術問題。
(作者系宏觀經濟分析師)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