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風電的價格比火電的價格高出一倍多,但人們忽略了其背后的社會成本,而僅是習慣性地考慮企業成本。如果算入環境污染等其他成本,風電要便宜得多。
風電價格較高,被認為是影響風電發展的重要因素。那么,風力發電成本究竟是多少?就此,《新財經》記者專訪了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風能協會副秘書長趙逵。趙逵認為,考慮發電成本,不能簡單地只算計企業成本,要考慮環境污染等綜合社會成本。如此計算,風電的成本一點都不高。
《新財經》:經過多年發展,我國風電雖然已形成了一定規模,但與火電、水電等相比,競爭力還是較弱,主要受到哪些因素的制約?
趙逵:風電發展受自然條件和市場風險的雙重制約。首先,風電本身確實存在“先天不足”,例如不穩定、價格高、輸送距離遠等。其次,中國的風電接入技術相比西方國家仍顯落后,很多企業在技術上沒有下功夫,完全依靠外國公司,隨便找個外國合作商就開始生產。
客觀來說,在我國,目前風力發的這點電可以說微不足道。但是,從長遠來看,現在是培育風電產業的關鍵時期,應該抓住新能源發展的浪潮提高風電產業的發展水平。
《新財經》:據了解,風電的價格相比其他能源偏高。風力發電的成本到底是多少?
趙逵:風電的價格確實要高一些,它比火電貴1倍左右。但從趨勢上看,風力發電成本呈下降趨勢,目前已經下降到每千瓦/時0.5~0.6元,這已經是風電的全部成本。隨著技術的進步,成本還會進一步下降。與火力發電相比,風電還有一個最大的優勢是其環境效益。目前火力發電的不完全成本已經達到每千瓦/時0.2~0.3元,這其中不包括所排污染物的處理成本,而且,火力發電還受到化石能源價格浮動的影響。
《新財經》:成本是導致風電發展滯后的主要因素嗎?
趙逵:風電的價格高嗎?
雖說風電的價格比火電的價格高出1倍多,但人們忽略了其背后的社會成本,而僅是習慣性地考慮企業成本。
再以水電價格為例,它比風電低很多。但水電價格機制未能全面反映電力供求關系、水資源價值和水電開發環境損害成本。現行的水電上網價格根本不足以支撐移民補償和環境保護成本。
風能取之不盡,沒有原料成本。風力發電1億千瓦時,可節約3萬噸標煤,減少約9萬噸二氧化碳的排放,節約淡水20多萬立方米。
因此,如果算入環境污染等其他成本,風電要便宜得多。
《新財經》:您認為要充分發展風電,還需要哪些條件?
趙逵:從市場角度來講,風電要充分發展,就是要提高風電與其他能源發電的競爭力。我認為,政府有關部門應充分利用市場手段,建立電價聯動機制,并完善影響風電價格形成的配套政策和措施。一方面,可以對采用風電的企業給予補貼,就像對火電企業實施脫硫優惠電價政策一樣,建立激勵機制;另一方面,由于使用常規能源發電付出了較大的環境成本,可以向傳統電力企業征收生態稅、碳稅等稅費,以形成電力行業公平競爭的機制。這種做法在國外并不鮮見。比如在丹麥,對所有傳統能源發電都征收二氧化碳稅,但對風電等新能源進行稅收返還。丹麥的風電占到總發電量的25%,這與政府的扶持力度密不可分。
《新財經》:事實上,我國針對風電行業發展也出臺了一些扶持政策,但似乎收效甚微。原因在哪里?
趙逵:為了促進風電發展,我國從2005年開始出臺了一系列對風電行業的扶持政策。國家先后頒布了《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資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等多部法律法規,從上網電價、進口關稅、貸款、稅收等方面支持風電發展。比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將風力發電所發電量的增值稅稅率由17%降低到8.5%。
我國風電在短時間內發展迅速,也多虧了這些政策的支持。但是,在我國風電尚處于發展初期階段,投資建設成本還比較高的情況下,現有的扶持力度是不夠的。而且,很多政策都沒有落到實處。比如,國家雖然要求電網公司無條件接收風電場發出的電量,但并非強制政策,相關企業采取選擇性執行規定,制約了風電生產企業的發展。此外,在技術方面,同樣需要國家的扶持。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