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不完全統計,全國集中了大大小小約6000多家太陽能光熱企業,可現在的年銷售收入卻大約只介于400億~500億元之間,可以說這個行業現在是高度分散的產業。由于行業門檻和技術含量比較低,產品的相關國家標準和政府監管不完備,出現了整個太陽能光熱產業的雜亂無章、魚龍混雜、無序甚至是惡性競爭。
但不能僅僅看到這一組數據,就簡單地下結論說我國太陽能產業過剩了。
太陽能產業過剩與傳統產業過剩不一樣。鋼鐵等傳統產業的產能遠遠超過市場需求,帶有某種絕對過剩的因素,而太陽能是應對氣候變化和能源問題的一個主要發展方向。太陽能產業的發展,可以優化我國乃至世界能源結構,保障能源安全,減少石油、煤、天然氣等化石燃料的使用,降低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因此,必須盡快發展太陽能等無碳或低碳新能源產業。
在可再生能源中,生物質能有一定的碳強度,而太陽能、風能、水能、地熱能、潮汐能等都是零碳能源。其中太陽能產業受地域的局限性小,運用范圍非常廣泛,是推動節能減排、發展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的重要著力點,是我國走綠色、智能、普惠、可持續發展道路的一個重要途徑,也是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
既要看到已有的市場需求,更要看到潛在的市場需求。金融危機以后,國外市場對太陽能產品的需求減少,國內潛在的市場需求不僅很大,而且遠遠大于已有的市場需求。要用發展的眼光看待市場需求,看到國內對太陽能產業巨大的潛在的市場需求,而不能只看到表面的市場需求。
當然,暫時的過剩也給我們一個重要的啟示,那就是對光伏這種新能源新興產業,如果還是按照傳統的粗放的生產方式去發展,其結果必然是形成落后的過剩的需要淘汰的產能。新興產業需要按循環經濟這種先進經濟模式發展,只有采用自主創新的核心鏈接技術去發展,才能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為此,建議國家在制定振興產業規劃時要把發展太陽能產業作為重要的新興產業,擺上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戰略的高度,從規劃到政策、從理念到實際投入上給予更大的支持。同時,組織多方面、多層次的專家對太陽能產業的關鍵技術進行攻關:一是從中低溫的熱水利用向中高溫的熱能利用轉變,二是從家電化的安裝模式向太陽能建筑一體化轉變。
目前,雖然《可再生能源法》、《循環經濟促進法》這兩部法律都對我國太陽能產業作了一些原則性規定,但缺乏配套法規和實質性的扶持政策,操作性不強。為此,建議各級人大要加快發展太陽能產業的立法步伐,開展嚴格的執法檢查。另外,2009年3月,國家財政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頒發了《關于加快推進太陽能光電建筑應用的實施意見》,2009年7月21日,國家財政部、科技部和國家能源局聯合頒發了《關于實施金太陽示范工程的通知》。但具體到這個產業本身,對從事這個產業的企業卻沒有直接的支持政策,因此筆者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對太陽能光熱產業也要制定優惠政策。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