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起,海南省將從財政扶持、增加建筑面積等方面支持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規模化應用,力爭到2015年實現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面積4500萬平方米的總體目標。
國務院近日發布《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海南“六大戰略定位”,其中之一就是要把海南建設成為“全國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11日,海南省政府第44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關于推進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規模化應用的通知》。《通知》規定,海南省財政安排補助資金,用于引導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規模化應用項目及行業發展,并拓寬籌資渠道,積極爭取中央資金支持,鼓勵引導社會、企業和個人投入,各級政府每年也要安排補助資金用于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
另外,凡是采用太陽能熱水系統的民用建筑項目,且與建筑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的,在規定的容積率之外,按項目所應用的太陽能集熱器面積1:1的比例,增加該項目的建筑面積指標。
從2010年起,海南新建12層以下(包括12層)住宅、學校校舍、賓館酒店、醫院等具有熱水需求的各類民用建筑、具備安裝應用條件的既有民用建筑、具備安裝條件的生態文明村將享受上述補助獎勵政策。
近年來,海南省通過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示范工程的帶動作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取得階段性進展,應用規模逐步擴大。但海南現僅有500萬平方米的民用建筑安裝使用了太陽能熱水系統,占既有建筑面積的比例仍較低,與海南豐富的太陽能資源不相協調。
《通知》提出,海南2010年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太陽能熱水系統應用面積將新增600萬平方米,以后逐年遞增,力爭到2015年,實現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面積4500萬平方米的總體目標。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