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實施一系列的科技項目和國際合作,我國目前已促成28家省級清潔發展機制(CDM)技術服務機構及其專家團隊的建立,促進了CDM理念和項目合作活動在國內的迅速開展。我國參與國際碳交易的能力得到顯著提高。
這是日前在南昌召開的2009年度中國CDM能力建設經驗交流大會上,科技部社會發展科技司司長馬燕合披露的信息。
清潔發展機制(CDM)是《京都議定書》第12條確立的機制,其核心內涵是,發達國家通過提供資金和技術的方式,與發展中國家合作,在發展中國家實施具有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項目,促進所在國的可持續發展,項目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減排量用于發達國家履行《京都議定書》的承諾。目前,全球已形成包括CDM項目在內的碳交易市場。
馬燕合說,通過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實踐,清潔發展機制(CDM)已經成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合作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渠道,受到了各國政府和企業界的重視和歡迎。
馬燕合表示,科技部非常重視氣候變化工作,包括推動CDM項目開發的能力建設與國際合作。通過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和一系列的雙邊和多邊國際合作項目,我國重點開展了提高國家和地方執行CDM能力的活動。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組織了一系列CDM促進活動,尤其是國內CDM項目開發管理體制和能力建設活動,極大地促進了CDM在我國的發展。同時,我國積極與聯合國開發計劃署、世界銀行等國際組織,與法國、加拿大、日本、荷蘭等發達國家政府,開展了一系列提高國家執行CDM能力的項目合作活動。這些努力使得我國參與國際碳交易的能力得到顯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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