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 山西左云縣水磨灣礦——這座年產30萬噸的鄉鎮小礦,最近并入了山西省煤運集團。在新成立的公司中,山西煤運公司和水磨灣礦股份比例為6比4。
和水磨灣礦一樣,目前,山西2000多座小煤礦中超過9成的主體已與省內、中央和民營大型煤炭企業簽訂兼并重組協議,找到了產權交易或重組的伙伴。“兼并主體進駐被兼并煤礦的比率達到80%,接管率達到68%。”山西省煤炭工業廳規劃發展處處長苗還利說。
兼并方案批準了新的辦礦主體。“從數量構成上看,純粹國有、純粹民營和混合所有制企業的大致比例為2:3:5,純粹民營主體‘三分天下有其一’。”苗還利說。
山西煤炭儲量占全國首位,省際調出量占全國7成多。然而,多年來其主力卻是生產方式落后的小煤礦。
由于小煤礦生產方式極其落后,管理比較混亂,有人形象地概括了小煤礦的“四害”:浪費資源、破壞生態、草菅人命、腐蝕干部。
從2008年四季度開始,山西省根據國家法規和政策規定,率先發起全國區域范圍內規模最大的一次煤礦兼并重組。
到2010年底,全省只保留1000座煤礦,在現有基礎上壓減60%以上;煤炭企業規模不低于年產300萬噸,單井生產規模不低于年產90萬噸;煤炭生產全部實現機械化開采;煤礦高管逐步實現職業化和專業化,全員培訓后上崗。
但也有專家提醒,消滅礦難不是一時之功,“硬件和制度固然很重要,但勞動者素質提高、現場管理的精細化也十分關鍵,這些仍然是煤炭安全的嚴峻挑戰。”太原理工大學采煤專業的一位教授說。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