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兇猛,浙商何為?今天,浙商轉型會長論壇在杭州舉行,30余位從山西趕來的煤炭浙商坦言:“此次山西煤炭整合,浙商是全力配合的。但只有更公正開放的市場經濟秩序才能保證民營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10月26日,經國務院批準,國土資源部等12部門發出了《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整合的通知》,要求在2010年繼續推行礦產資源整合工作。煤、鐵、銅、錳在內的15個礦種仍然是礦產資源整合的主要內容。
10月25日,山西煤炭工業廳和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早一步宣布,首批19家重組煤企已獲得國土資源部門的“采礦許可證”。國有資本注定掌握主導權,這種小煤礦整合模式被外界稱為“國進民退”。一夜間,活躍在山西煤礦的500億浙資去向未卜。
浙商:難以理解用行政手段整合
2007年,溫州人陳浩瀚(化名)前往山西,投資2.28億經營起了一個30萬噸規模的煤礦。如今,這個煤礦被列入兼并重組整合的名單,而且被指定了兼并方。“我們與附近的霍州的一個煤礦將被整合為1個礦井,必須由霍州某集團來收購。”他說。
陳浩瀚也說:收購價格被相關部門一刀切,評估為6500多萬元,另外加上有限的采礦權價款統一補償。也就是說,他的損失超過2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一個煤老板背后是幾十名甚至幾百名親戚朋友的投資。國進民退造成的影響正以乘數效應在擴大。
浙江澤大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吳族春系統梳理了山西煤炭重組的狀況,他說,重組整合后,山西形成了以股份制企業為主要形式,國有、民營并存的辦礦格局。在該省整合后保留的1053處礦井中,國有、民營和以股份制為主要形式的混合所有制企業分別占19%、28%和53%。在小煤礦退出的同時,山西省太鋼、焦炭集團、能源產業集團、國際電力集團等不以煤炭為主業的大型國有企業,也全部退出了所辦煤礦的控股權。
此次整合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現有煤礦將被壓減2/3以上。“如果規定單井規模不低于90萬噸,浙商投資的煤礦基本要被整合或關掉。”吳族春對此不無擔憂。
政府:500億浙資如何退出
山西整頓小煤礦,浙企受傷,已不是第一次。
2000年前后,溫商攜帶巨資涌入山西,大舉租賃承包及參股收購中小煤礦。這是浙商較大規模到省外投資礦業的第一波。據不完全統計,到2005年,浙商擁有山西省中小煤礦采礦權中煤炭儲量的65-75%。但2005年8月,國務院出臺《關于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的通知》,山西省取締了關閉非法違法煤礦1304處,停產整頓了1510個礦井。
今年初,《山西省煤炭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出臺,其核心內容之一就是全力推進山西煤炭產業整合:到2011年,山西全省煤炭礦井總數由2598座減少到1000座,到2015年減到800座,保留礦井要全部實現以綜采為主的機械化開采,煤礦職工要全部培訓到位。
這兩次信號并沒有引起浙商的足夠重視。
再來看最近的《關于進一步推進礦產資源整合的通知》,通知在表明整合礦產資源的態度之余,也寫到,地方政府重視用經濟手段推行整合工作,切實保護參與整合的礦業權人的合法權益,在符合整合主體標準的前提下,應優先從整合礦區內產生整合主體。
“從通知中,似乎可以模糊看到對山西煤礦整合的一種糾偏。然而,這也給眾多在礦產行業中掘金的浙商再一次提醒,必須重視‘政策風險、循環經濟、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浙商研究會秘書長徐王嬰表示。
浙商研究院院長呂福新則表示:浙江是民營經濟大省,逆市場化對浙商造成了整體性危害。“一方面要寄希望于政府,一方面更要自己救自己,已經到了與政治精英、知識精英聯合的時候了。”
從深層次上說,浙商投資山西礦業是浙江省能源戰略的重要一環。如何幫助近500億的民間資本順利退出,也是浙江省政府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嚴峻課題。
學者:市場經濟與浙商同進退
金融風暴發生后,“國進民退”成為搶眼的字眼。同時,也引來了兩派截然相反的觀點。一派以“中國成為拯救金融危機的火車頭”為依據,認為國進民退體現出社會主義的本質特性,應高度肯定。另一派則認為這是一股逆流,是對產權制度改革和市場經濟的倒退,應盡快剎車。
以煤礦為例,不妨來算一筆賬,一座120萬噸產能的煤礦需要投資20億元,資金成為民營企業家很難繼續在山西生存下去的重要原因。但實際上,國有企業也沒有足夠多的現金,主要靠國家信貸支持,銀行信貸的優勢是民營企業無法比擬的。這些使煤炭行業的國進民退成為必然。
浙商研究會會長胡祖光表示,中國煤炭行業的民營企業也是中國能源行業中最活躍的民營經濟體,浙商更是引領市場經濟大潮的弄潮兒。“只有進一步發展市場經濟,才能進一步發展浙商,乃至中國民營經濟,這是相互補充的命題。”
“在未來30年里,中國民營經濟要特立獨行,瀟灑倜儻地游走于國有資本與外資的夾縫中,其對企業內功的要求是顯而易見的。”最后,浙商研究會秘書長徐王嬰這樣表達了對浙商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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