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是先進的節能改造運作模式,可市人大常委會財經委日前調研發現,本市在實施合同能源管理中卻遇到“叫好不叫座”現象,用能單位雖在觀念上已接受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機制和模式,但在具體運作中還有很多環節沒有打通,充滿風險。
據了解,用能單位對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市場需求不旺,除了對其理解不全面外,整個服務市場尚未形成也是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本市的合同能源公司大多力量薄弱,運作機制不規范。
上海東智屏科貿有限公司董事長劉玉萍坦言,節能項目對各單位主業來說,一直處在從屬地位。很多用戶愿意享受節能效益回報,不愿在節能項目中投入資金。這樣,資金、技術等風險就全部落到了合同能源公司身上。如果節能改造項目結束,用戶因種種原因不能按時支付設備的投入款和分享的效益,合同能源公司無疑是路途艱險。
此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與現行的稅收、金融等制度還有一些不適應之處,合同能源管理企業的融資、財務處理等問題成為制約其發展的瓶頸。上海建科建筑節能技術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分析說,節能服務公司的能源管理合同總額大多不超過100萬元,且項目周期較長,一般在三至五年左右。在項目初期,節能服務公司需要動用自有資金或通過銀行抵押貸款來做項目,資金壓力很大。在貸款方面,由于合同總額低,銀行又對節能改造效益吃不準,一般都要求用實物資產抵押或第三方擔保,所以貸款難度也較大,因貸款產生的資金成本也較高。
為此,調研組建議,要加強對合同能源管理相關的財稅、融資、擔保等體制、機制創新,從服務和監管兩方面雙管齊下,營造有利于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政策環境、體制環境和市場環境,并進一步加大對合同能源管理企業和項目的扶持力度,為市場供需雙方搭建信息平臺。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