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訴舉報受理基本情況
2009年1—9月,全國12398電力監管投訴舉報熱線共收到有效信息7790件。根據信息來源分析,12398電話7090件,占91.0%;電子郵件435件,占5.6%;信函145件,占1.9%;傳真63件,占0.8%;來訪51件,占0.7%。根據反映內容及訴求情況分析,投訴2615件,占33.6%;舉報272件,占3.5%;求助、建議、咨詢等其它方面4903件,占62.9%。
對7790件有效信息,電力監管機構根據《電力監管機構舉報處理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17號)、《電力監管機構投訴處理規定》(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令第18號)的規定,決定受理1935件,占有效信息總量的24.8%。受理的1935件投訴舉報事項,9月底前已辦理完畢1651件,占受理總量的85.3%。
二、投訴舉報事項地域分布
從全部有效信息數量來看,北京、河北、山東、陜西、浙江、江蘇、福建、湖北、河南、四川等10個省份的有效信息均達到300件以上;從有效投訴信息數量來看,北京、河北、山西、山東、陜西、甘肅、湖南等7個省份的有效投訴信息均超過100件;從有效舉報信息數量看,河北、山東、江蘇、湖北、湖南、廣東等6個省份的有效舉報信息均超過15件(詳見下表)。
三、投訴舉報事項反映的主要問題
7790件有效信息中,供電服務4190件,占53.8%;電價執行和收費601件,占7.7%;電力安全425件,占5.5%;業務許可344件,占4.4%;電力市場107件,占1.4%;其它事項2123件,占27.3%。
從上述分類情況來看,供電服務、電價執行和收費、電力安全以及業務許可四個方面的投訴舉報事項相對較多,反映的主要問題有:
(一)供電服務方面。主要有部分偏遠地區農網線路薄弱,變壓器容量不能滿足農民生產生活需求,供電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經常出現跳閘、短路等故障停電;部分基層供電企業工作人員在處理用戶故障報修、電費爭議等問題時態度不夠積極、處理不夠認真;部分供電企業在用戶工程建設中存在變相“三指定”現象,對非供電公司指定設計施工的工程項目,故意拖延送電等。
(二)電價執行和收費方面。主要有小區物業代收電費管理不規范,存在搭車收取物業費、停車費等現象;電度表計量不準確而引發電費爭議;供電企業收取電費時對用戶的說明解釋工作不到位;部分基層供電企業在用電報裝過程中違規收費或收費不開票據等。
(三)電力安全方面。主要有部分電力用戶線路老化、破損,存在安全隱患;部分高壓線路跨越房屋引發爭議;部分企業無證施工造成安全事故等。
(四)業務許可方面。主要有部分企業無證或超越許可范圍承接電力承裝(修、試)業務;部分企業聘用或安排未取得電工進網許可證的人員上崗作業等。
歡迎撥打12398電力監管投訴舉報電話。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