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礦大規模整合的同時,資源輸出大省內蒙古也正在醞釀一輪大范圍的資源整合。根據內蒙古相關部門制訂的方案,本地私營的煤礦企業須與國有煤炭集團或者國有合資煤炭企業整合。
山西煤礦大規模整合的同時,資源輸出大省內蒙古也正在醞釀一輪大范圍的資源整合。
根據內蒙古相關部門制訂的方案,本地私營的煤礦企業須與國有煤炭集團或者國有合資煤炭企業整合。
內蒙古最新出臺的規定還稱,凡是新建的井工煤炭資源開發項目,單井的煤炭生產能力不得低于每年120萬噸。新建的露天煤礦開發項目,每年開采能力不得低于300萬噸。此外,新建的井、露天煤炭開發項目煤炭就地轉化率均要達到50%以上。
同時,記者還獲悉,今后在配置煤炭資源時,內蒙古將向國家和自治區重點煤炭轉化、綜合利用項目傾斜。同時,除了招標、拍賣等方式獲得的礦權在配置資源時條件適當放寬外,在配置特殊稀缺性煤種資源時,項目的煤炭就地轉化率必須達到60%以上。
當地一位煤商告訴本報記者,當地國土資源部已經明確,內蒙古未來的煤炭整合將由國有大型企業主導。“具體哪些企業和如何劃分比例尚不清楚。”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