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監會在14日發布的《2008年度電價執行情況監管報告》中表示,大用戶直購電價政策取得了預期效果。
報告說,目前,吉林和廣東作為兩個試點省份,實行了大用戶直購電試點。2008年,吉林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國電龍華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直購電量4.8億千瓦時,價格為307.35元/千千瓦時,廣東省臺山市大用戶直購電量1.75億千瓦時,價格為430.65元/千千瓦時。這兩種價格均低于電網企業當年向大工業用戶銷售的平均電價535.60元/千千瓦時。
直購電是指大用戶直接和發電企業簽訂購電協議,電網企業只提供電網,收取電能“過路費”,電價由大用戶和發電企業進行協商。這被視為是國家嘗試為電價改革“破冰”的一項措施,且有助于發電企業和工業用戶雙方協調發展,提高電力資源利用水平。
由于試點取得初步成效,今年6月電監會等單位發布了《關于完善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進一步擴大了直購電實施的范圍。
監管報告還認為,2008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政策、脫硫電價政策、差別電價政策等其他重點電價政策也取得了預期效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