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新聞辦公室27日發表的《中國的民族政策與各民族共同繁榮發展》白皮書明確指出,國家在開發新疆豐富的石油、天然氣資源時,注重帶動當地發展,僅“西氣東輸”項目,每年可為新疆增加10多億元的財政收入。
白皮書指出,中國政府規定,在民族地區安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時,要適當減免地方配套資金;在民族地區開發資源、建設企業時,要照顧當地的利益,照顧少數民族的生產和生活;對輸出自然資源和為國家生態平衡、環境保護作出貢獻的民族地區,要給予一定的利益補償。1994年,國家將中央與自治區對礦產資源補償費的分成比例調整為4∶6,其他省市為5∶5。2004年,國家開始建立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補償機制。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