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984年7月31日,云南魯布革水電站引水系統工程開工。魯布革工程利用世界銀行1.454億美元貸款,日本大成公司中標引水隧洞工程。這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個利用世行貸款,并率先實行國際招標、項目管理等國際工程管理機制的工程。自此引發了“魯布革沖擊”,我國水電建設以至全國基建行業學習、推廣魯布革經驗。
17.1984年10月15日,水電部在望亭發電廠召開多種經營會議,提出“一業為主、多種經營”的方針,制定了《關于電力企事業單位發展集體經濟、開展多種經營若干問題的規定》。1985年12月5日,水電部在湖北丹江口召開第二次多種經營會議,形成了《水電部關于電力企(事)業發展集體經濟若干政策的暫行規定》,次年4月,勞動人事部轉發了這個規定。
18.1984年12月3~8日,水電部召開電力體制改革座談會。會議明確,“電力工業改革,當前主要目標是解決缺電。檢驗一切改革措施,首先要看是否有利于解決缺電。”會議提出,一是打破一家辦電思想,調動各方面辦電積極性,一方面打破大鍋飯,擴大企業自主權。據此,制定并下發了《關于電力工業簡政放權的規定》。
19.1984年12月14日,國家計委等三部門下達《關于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全部由撥款改為貸款的暫行規定》。水電部通知轉發。電力工業自1980年率先實行“撥改貸”,以爭取電力投資的增加。此次全部“撥改貸”,實行差別利率,電力納入3.6%的最高利率行列。
20.1985年2月,國家計委、水電部分別轉發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對《關于利用外資、加快電力建設問題的會議紀要》的批示。中央領導“幾乎每天都擔心電要拖經濟發展的后腿”,指示要突出電力建設,決策組建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1985年6月,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成立。1988年8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復函能源部和國家計委,同意成立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并在國家計劃中單列。
21.1985年5月23日,國務院國發[1985]72號文,批轉國家經委等四部門《關于集資辦電和實行多種電價的暫行規定》通知,鼓勵地方、部門和企業集資辦電,實行“誰投資、誰用電、誰得利”的政策,并實行多種電價。次年4月,水電部印發有關集資辦電部分的試行辦法。
22.1985年5月31日,中共水電部黨組向黨中央、國務院提出關于根本改革電力工業體制的建議。建議提出,電力上不去的根本原因是建設資金不足,必須重點保證;改一家辦電的體制為多家辦電體制;希望對電力工業實行低息、低稅及電價隨燃料價格浮動等優惠政策。
23.1986年5月1日,我國集資興建的第一座大型水電站——云南瀾滄江上的漫灣水電站正式開工。該水電站裝機150萬千瓦,投資10億元人民幣,由水電部和云南省合資興建,其中云南省出資3億元,其余由水電部安排。1995年6月,一期工程5臺機組全部建成。
24.1986年5月13日,李鵬副總理召集會議,聽取并討論國家計委和水電部關于電力工業體制改革意見的匯報。會議決定成立由國家計委副主任黃毅誠為組長的電力工業體制改革小組。6月25日,電力工業體制改革小組提出“加快電力工業發展的改革方案(草案)”。
25.1986年11月15日,財政部、水電部發出關于對電力工業企業減免產品稅歸還貸款的通知。規定對電力工業企業利用銀行貸款新建電廠、新增機組,在還貸期間,用新增利潤、新增折舊歸還貸款不足的,允許對其新增電量減免產品稅。
26.1987年3月11日,國務下發院批轉國家計委關于發行1987年電力建設債券報告的通知。通知指出,發行電力債券是緩解嚴重缺電局面的一項重要措施。1987年發行電力建設債券30億元,含有用電權。
27.1987年5月19日,水電部就“七五”后三年水電部直屬電力企業實行承包責任制方案,向國務院提出請示。水電部是國家“七五”計劃確定的七個包干部門之一。該請示稱,實行承包經營責任制是改進經營機制,增強企業活力,加快電力建設,緩解缺電緊張局面的一項根本性措施。1988年1月1日,中央直屬電力企業開始實行承包經營。
28.1987年6月30日,我國引進美國技術制造的首臺亞臨界30萬千瓦汽輪發電機組,在山東石橫電廠投產。1988年10月,我國引進美國技術制造的首臺亞臨界60萬千瓦機組,在安徽平圩電廠投產。1992年6月,我國引進設備及部分制造技術的首臺超臨界60萬千瓦機組,在上海石洞口二廠投產。2004年11月,國產首臺60萬千瓦超臨界機組1號機組,在河南沁北電廠投產。
29.1987年9月14日,在國家計委、國家經委、水電部共同召開的加快電力發展與改革座談會上,李鵬副總理代表國務院提出“政企分開,省為實體,聯合電網,統一調度,集資辦電”和“因地因網制宜”的電力改革方針。
30.1987年9月15日,國務院頒發《電力設施保護條例》。1998年1月7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修改〈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的決定》。1999年3月18日,國家經貿委、公安部聯合發布修改后的《電力設施保護條例實施細則》,從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能源部1992年12月2日制定的實施細則廢止。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