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山西省煤炭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安排布置,陜西省煤炭產業整合工作正在進行。就此,山西省注冊會計師協會日前發布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我省煤炭資源整合審計有關風險的提示函 (晉會協[2009]79號),提示相關事務所在審計山西省內煤礦整合業務中,一定要注意交易款項的掛賬問題。
山西省注冊會計師協會在提示函中表示,小煤礦企業財務基礎薄弱,很多企業既沒有原始憑證,沒有賬簿資料,實物資產無權屬關系證明,僅僅是這次為了整合而出具了一份資產清單,缺乏基本的審計基礎,加大了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
據介紹,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相關會議和文件精神,山西省小煤礦的采礦權價款不再進行重新評估,均按其當時支付給國土資源部門的價款賬面價值進行認定。但有一些小煤礦是經過多方易手轉讓,且多是現金交易,其賬面體現的資源價款已遠遠不是當時實際支付給國土資源部門的價款金額,此款項有的單位在無形資產掛賬,有的在長期待攤費用掛賬。因此,提示承擔審計任務的事務所,在對此項目審計過程應予以特別關注。
此外,有一些小煤礦企業產權不清,究竟是屬于國有企業參股、集體經濟還是私營企業不好劃分,造成對其究竟是進行股權收購還是實物資產收購不好確定。因此,注冊會計師要與被審計單位深入交換意見,認真核實,在產權界定的基礎上進行審計工作。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