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成杰委員說,我就修改可再生能源法和今后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幾點建議。
第一,建議把發展可再生能源和生態環境保護建設、促進農民增收以及節能減排緊密地結合起來。特別是要注重發展生物質能源,發揮生物質能源在生態環境建設,帶動農民增收和節能減排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地利用農作物秸稈和林業的剩余物等資源,積極地發展生物質能源。
第二,發展可再生能源要堅持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并重,不要單純注重發展太陽能和風能,忽視甚至放棄生物質發電;不要單純認為太陽能、風能的發展會帶動設備生產企業的發展和能上大項目,而發展生物質能利用農業、林業剩余物發展,項目比較小,又比較分散,就忽視了生物質能的發展。一定要堅持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并重,特別是注重與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密切相關的生物質能的發展,積極發展農作物秸稈加工發電、汽化和農村沼氣,通過這些來解決農村的部分能源問題,也是對農業資源的一種持續深化利用。
第三,對發展生物質能源,要在價格和資金上予以扶持。生物質能源的發展涉及到農業、農村的發展,農業總體上還是一個弱勢的產業,所以建議對發展生物質能源在價格、資金方面,給予大力的扶持。考慮到利用農作物秸稈發電也是對農作物生產出產品的再加工,建議把生物質發電企業同農產品加工企業同樣對待,把生物質發電企業列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加以扶持。
第四,建議盡快完善和理順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的形成機制,實行全國統一的生物質發電上網標桿電價。現在電價形成機制還不合理,這就造成一些生物質發電企業虧損運行。一些生物質發電企業由于電價不合理和成本增加難以正常運行,如果企業停產又會造成農民的秸稈賣不出去,形成了一些社會矛盾。因此,建議盡快地理順生物質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適當提高價格補貼標準,大力扶持生物質發電企業發展。
第五,建議在本法中增加以下表述,一是要堅持發展太陽能、風能和生物質能并重。二是要通過發展生物質能,促進生態環境建設帶動農民增收。三是要把發展可再生能源同生態環境建設、農民增收和節能減排緊密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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