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5日起,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錫榮、李重庵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安建率領的全國人大立法調研組在甘肅省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進行調研。調研組15日下午在蘭州召開座談會,聽取甘肅省對《修正案(草案)》的意見和建議。
座談會由甘肅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志良主持。
在聽取了甘肅省有關方面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后,劉錫榮說,《可再生能源法》自2005年頒布實施以來,對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在執行過程中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應當說,制定并修改好《可再生能源法》對于促進我國可再生資源的開發利用和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多年來,甘肅省在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方面取得了較大的進展,初步形成了有管理、有科研、有推廣、有服務的發展體系。調研組將把甘肅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匯總,把這部法律修改得更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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