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有關官員日前表示,聯合國氣候小組已經決定有條件地授予中國17家風力發電場價值近1.5億美元的氣候融資。
中投顧問新能源行業首席研究員姜謙指出,雖然1.5億美元已經不是小數目,但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國已經累計建成239個風電場,而此次僅有17家風電場獲得氣候融資。而不少風電場尚未注冊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主要原因應該在于,雖然近年來我國風電場建設迅速,但目前1/3的風電裝機并網項目處于閑置狀態,包括電網建設在內的很多風電配套設施并沒有跟進,直接導致投入巨資的風電資源被大量閑置浪費。而實際發電量卻是是檢驗節能減排效果的最重要指標。而類似的情況在我國西南地區的小水電開發中也曾出現過。
數據顯示,從2003年起,西南地區的云南與四川等省小水電開始進入快速發展階段。以四川省涼山州為例,從2004年開始,不到5年時間,涼州小水電企業已經達到107家,呈現井噴式增長。這個增長速度,電網建設無法跟上。當地電網向外輸送電力的能力有限,本地用電負荷小,無法消化剩余電力,造成水電站不能全年滿負荷發電。因此,部分中國企業在申請注冊水電類CDM項目經常遭到EB拒絕或被撤銷。據了解,目前中國被EB拒絕和撤消的注冊水電類項目共9個。
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來源于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的《京都議定書》,即在2008至2012年的5年間,39個工業發達國家必須將溫室氣體排放總量在1990年的排放基礎上再削減5.2%。而在此期間,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不承擔減排義務。為了激發發達國家的積極性,同時也提高發展中國家的參與度,《京都議定書》提出了一個基于市場的清潔發展機制,簡言之,就是發達國家用“資金+技術”換取自身很難再減下來的溫室氣體的排放權。
中投顧問最新發布的《2009-2012年中國新能源產業投資分析及前景預測報告》顯示,截至2009年3月30日,全球獲聯合國批準的清潔發展機制(CDM)項目為1539個,“金磚四國”中三國的占據了其中的絕大部分。其中,中國已經有501個注冊項目,居世界首位。排在第二位的是擁有411個注冊項目的印度,隨后為156個項目數的巴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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