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召開的全國煤礦瓦斯防治工作會議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說,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煤礦瓦斯抽采與利用,2005-2009年中央財政共安排預算內資金150億元,帶動企業和地方政府資金994億元用于瓦斯防治,實現了瓦斯抽采利用量大幅上升。
瓦斯留在礦井下容易引發事故,對空排放既浪費能源又污染環境,堅持抽采利用則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治本之策,還能“變廢為寶”。數字顯示,與2005年相比,2008年全國煤礦瓦斯抽采量53億立方米,增幅130%;利用量16億立方米,增長160%;地面煤層氣產量5億立方米,是2005年的14倍。今年上半年,全國瓦斯抽采量32.4億立方米,利用量10.7億立方米。截止到今年7月份,累計施工煤層氣井3400多口,產能達到25億立方米。
張國寶說,目前全國已經形成了部委協調、上下聯動、齊抓共管、綜合防治的工作體系,初步形成了瓦斯防治政策措施體系,頒布了《關于預防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特別規定》,發布了煤礦瓦斯治理和利用總體方案、“十一五”規劃,修訂、制訂了《煤礦安全規程》《防止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等一批新標準和規范。同時有關部門制訂了稅收優惠、財政補貼、上網電價等扶持政策,在地方政府和企業中產生了帶動效應,2007年、2008年,中央財政補貼瓦斯抽采利用資金3億多元,部分企業已享受到政策成果,河南省兩年減免煤層氣抽采企業增值稅2.65億元;
張國寶介紹,目前我國煤礦已經形成了以企業為主體、政府配套支持、銀行積極參與的多渠道安全投入體系。2005-2009年,中央財政共安排預算內資金150億元,帶動企業和地方政府資金994億元,用于瓦斯防治;安排產業升級資金14億元,提高煤礦機械化水平;出臺了煤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制度,規定45戶重點企業按噸煤不低于15元提取;在金融系統的支持下,全國299處原國有重點煤礦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中,有283處建立了瓦斯抽采系統,全國所有高瓦斯和煤與瓦斯突出礦井,87.5%的低瓦斯礦井裝備了監測監控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