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近日也推出了一項重大舉措,將全省內的煤炭企業重組,涉及到的企業超過2200家,這也是目前我國規模最大的一次企業重組。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廳長王守禎:目前山西省的煤炭企業重組已經正式得到批準,11個市的超過70%的煤炭企業,都已經簽定了重組協議,目前重組行動已經進入到正式的實施階段。
按照山西省重組規劃,8月底,將全部完成兼并重組的協議簽訂工作;9月,新的企業主體要入場開工,新建擴建礦井的基本建設全面推開。重組完成后,山西省擁有企業主體的煤炭企業數量將從現在的2200個,變成100個左右。將形成2-3個年生產能力達到億噸級的特大型煤炭集團,3-5個年生產能力在5000萬噸以上的大型煤炭企業集團。
煤炭企業重組之后的價格補償機制將主要分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的經濟補償,被兼并重組的煤礦凡是在2006年2月28日之后交納資源價款的,直接轉讓采礦權,兼并重組企業要退還剩余資源量的價款,并按照原價款標準的50%給予經濟補償。在2006年2月28日之前交納資源價款的,在退還企業剩余資源量價款的同時,按照原價款標準的100%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種就是入股的方式,山西省將對被兼并的煤炭企業的資產,資源進行評估后,按照資源資本化的方式折價入股,作為企業在新組建企業的股份。
此外,對于重組后人員的安排,山西省的規定是,今后將采取考核上崗制度,凡是考試合格的工作人員都可以繼續在兼并后的企業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