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并審議了發展改革委員會關于應對氣候變化工作情況的報告,研究部署應對氣候變化有關工作,審議并原則通過《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條例草案》。會議提出,下一階段要大力發展綠色經濟。緊密結合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決策部署,培育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新的經濟增長點,加快建設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工業、建筑、交通體系。
發展綠色經濟,培育以低碳排放為特征的新的經濟增長點,是我國應對當前全球經濟危機,推動經濟復蘇和發展的有效途徑;是我國調整產業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當然選擇;更是我國優化能源結構,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必然要求。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企穩復蘇的關鍵時期,根據最新公布的數據,7月份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同比增長15.2%,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0.8%,1-7月城鎮固定資產投資同比增長32.9%,商品房銷售面積同比持續增加,發電量也已經連續兩個月實現增長,這些都顯示出我國經濟正在逐漸企穩。但是,也應該看到,由于缺乏中央投資,7月當月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回落,顯示政府投資的拉動效應尚未顯現;7月份出口下降23%,顯示外需依然較為疲弱。這都表明當前經濟復蘇的基礎仍不穩固,我國經濟自主增長的動力仍然不夠強。
從以上這一系列數據可以看出,要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走可持續發展道路,僅僅依靠政府投資和出口是不行的,尋找一個新的經濟增長點非常必要。目前,世界主要經濟體已經開始將目光轉向以太陽能、核電等新能源為代表的低碳產業,以推動自身經濟的復蘇和發展。對于我國來說,也應該跟上世界經濟轉型和發展的步伐,為低碳經濟的發展提供有利的環境,努力將其培養為我國新的經濟增長點。
不過,發展低碳經濟也要和我國的實際情況相結合。一方面,雖然一味模仿發達國家那種依賴于高碳經濟的發展模式是不可取的,但是經濟發展離不開能源,尤其對于正處于工業化、城市化進程中的我國來說,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對于能源的需求是巨大的。如何平衡能源需求和低碳經濟發展是擺在監管層面前的重要課題,能否解決好這個問題,也將直接關系到低碳經濟在我國發展的前景。
另一方面,也需要考慮居民、企業的消費能力。新能源作為低碳經濟的代表,其價格往往要高于傳統能源,比如說近期備受關注的光伏發電,其成本就是傳統電廠成本的數倍。如果不考慮實際的消費能力,盲目地發展新能源,也不利于低碳經濟在我國的發展。
因此,目前我國發展低碳經濟更多地應該將目光放在節能減排上,而不是跟風西方主要經濟體,脫離國情地去發展新能源。應在所有的經濟活動中推進去碳化的過程,尤其是像鋼鐵、焦炭等傳統的高能耗、高污染產業,國家應該出臺更多的措施,促使這些產業進行技術改造和結構升級。努力實現“十一五”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降低20%左右、可再生能源比重提高到10%左右等目標。當然,對于新能源等創新產業,國家也應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比如通過政府投資的方式,來孵化更多真正有發展潛力的企業,進一步推進我國產業結構轉型,保證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