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單位資質對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華東電監局對2010年3月1日前取得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348家企業資質條件的保持情況進行了復核。
經許可證年度自查、現場檢查、信息系統監控等方式的跟蹤審核,絕大部分企業(320家,占總數的92%)實際水平符合國家電監會28號令規定的資質條件。
但仍有21家企業的實際水平未達到28號令規定的最低等級資質條件,華東電監局已注銷其許可證;6家企業存在非法使用許可證等違規行為,我局已撤銷其許可證;1家企業實際水平未達到所持許可證應具備的資質條件,華東電監局已核減其資質等級。
通過資質對位工作,進一步增強了企業充實經營實力、依法持證經營的意識,促進了承裝(修、試)電力設施市場經營行為的規范。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