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2012年度淘汰落后產能專項督查考核
為確保2012年度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圓滿完成,進一步推動山西轉型跨越發展,3月27日至4月1日,山西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組對各市人民政府2012年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進行了專項督查考核。山西電監辦作為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組成員,與省經信委、監察廳、財政廳等11家單位共同組織了此次督查考核工作。
2012年初,山西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組對各市政府下達了包括煉鐵、焦炭、電力、鐵合金等10個行業166家落后產能企業的淘汰任務,其中涉及電力行業淘汰小火電機組55.7萬千瓦。按照考核實施方案要求,督查期間,逐項查看了淘汰落后產能企業驗收文件和中央、省級淘汰落后產能資金補償撥付使用情況,對列入淘汰計劃但未按要求拆除的8家單位逐戶進行了現場檢查,同時,督查組對照淘汰落后產能工作考核細則所涉及的完成目標任務、落實政策措施2項指標10項考核內容分別對各市政府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情況按照優秀、良好、完成、未完成4個等級予以打分,并提出了處理意見。
山西電監辦一直以來與其他淘汰落后產能領導組的成員單位橫向聯動、相互配合,形成了良好的工作互動關系。2012年底,國家電監會、工信部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節能減排監管做好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后,山西電監辦協調各成員單位,及時落實文件精神,省淘汰落后產能工作領導組專門向各市政府進行了部署安排。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