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表團建議“氣權”改革
僅沁水盆地,煤層氣儲量就有6.8萬億立方米,20年前曾被稱為 “煤礦第一殺手”,在礦區只能被“點天燈”燒掉。如今變廢為寶,上班開著加氣轎車,回家能用煤層氣燒飯!
——沁水玉溝村村委會主任段忠強
煤炭和煤層氣相生相伴,二者密不可分,要挖煤就得先采氣,不能只讓我們挖煤,不讓我們采氣。
——同煤集團軒崗煤電公司礦工李建榮
煤層氣的開發,對于煤礦開采安全、資源利用和碳減排有明顯的促進作用,因此煤層氣開發只有和煤炭生產相結合,才能一舉數得,實現效益最大化。
——晉煤集團董事長武華太
煤炭大省山西地下有10萬億立方米的煤層氣資源,占中國煤層氣儲量的1/3,與美國全國的煤層氣總儲量相當。如今,這些炙手可熱的清潔型能源絕大部分仍然只能長久沉睡,因為它們與那些相伴而生的煤炭,在法律上并不屬于同一所有人。
正在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關于深化煤層氣管理體制改革的建議》成為山西代表團全團提出的一號建議,而這已是山西代表團近年來多次提及的建議。
煤層氣俗稱瓦斯,與煤炭伴生。但長期以來,采煤礦權和采氣礦權分置——煤層氣屬國家一級管理礦種,由國土資源部管理,而大部分煤炭資源的探礦權和采礦權由所在地方政府管理。氣在上、煤在下,不采氣就無法挖煤,礦權、氣權之爭多年來被視為困擾中國煤層氣產業發展的頑疾。
全國人大代表朱曉明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作為煤炭大省,無論是出于煤炭安全生產的要求,還是推進新型能源的開發,都迫切希望可以充分利用好煤層氣這一資源。面對從“煤炭山西”向“氣化山西”的轉型,山西已將煤層氣、天然氣、焦爐煤氣和煤制天然氣產業一體化,作為“十二五”經濟轉型布局的方向之一。但想要實現這一目標,破解煤炭礦權和煤層氣礦權重疊問題是關鍵。
朱曉明解釋說,煤層氣礦權與煤炭礦權分置,并歸屬不同企業開采,這不僅導致了雙方爭搶資源,更嚴重的是煤炭開采與煤層氣開發嚴重脫節,危及煤炭企業安全生產,同時影響資源的有效開發利用。
有統計顯示,截至2010年底,國家在山西設置煤層氣產權37個,涉及面積2.44萬平方公里,占全省煤層氣資源總量的62.52%。也就是說,山西境內約六成的煤層氣資源 “氣權”另有所屬。山西人民坐擁資源,卻不得不從外省輸氣。
為此,山西團建議國家盡快解決煤炭礦權與煤層氣礦權分置的問題,按照“氣隨煤走、兩權合一、整體開發”的原則,率先深化相關管理體制改革。對于長期占而不探、占而不采的煤層氣礦權,交由省內大型煤炭企業集團統一開發。對于已經在我省規劃礦區尚未設置煤層氣礦權的,應該優先配置給省內有能力開發的重點煤炭企業。同時,在煤層氣管理體制上,應調動地方積極性,變國家一級管理,為國家和省兩級管理,加速煤層氣產業化步伐。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