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提高至35%,2050年提高至80%。為實現這樣的目標,德國出臺《可再生能源法》,為新能源發電設置了入網電價補貼,以吸引企業和家庭安裝新能源發電設施。《可再生能源法》要求電網運營商以高于市場價的固定價格從新能源發電企業和家庭手中購買電力。購買價和市場價的差額由全體消費者承擔。
德國1999年開始實行的生態稅費改革也對環境保護起到不小作用。這些稅費包括能源稅、電力稅、汽車稅、垃圾污水處理費等,促使民眾和企業節約使用能源,保護環境。所收稅費用于政府在新能源研發上的投資,部分則用于平衡政府對養老金等其他稅費的減征。
同樣借助經濟手段的還有對企業排放物的管理。作為歐盟成員,德國建立碳交易體系,以控制本國的溫室氣體排放。企業通過分配和競拍的方式獲得溫室氣體的排放配額,生產過程中的排放必須在這個配額之內,如果超出將被罰款。多余的配額可在市場上交易。德國萊比錫歐洲能源交易所是歐洲主要的碳交易所之一。
不過,保護環境最根本的做法還在于讓環保理念深入人心。德國從幼兒園開始就把環保作為一項重要教學內容。老師會定期帶學生去森林、草地,熟悉自然環境,將環保教育蘊含其中。上了小學,每個孩子在報到的第一天都會領到一個環保日記本,用于記錄自己的環保活動。除此之外,環保理念還體現在學校生活的方方面面:教室里五顏六色的分類垃圾桶、廢電池回收箱等等。
走出校園,環保教育依然隨處可見。駕校的理論課會專門講授如何開車能減少對環境的破壞。不提供一次性拖鞋、牙刷等物品已成德國旅館業的“行規”……
正是有了比較完善的法律法規、深入人心的環保理念、政府和企業對環保技術研發的持續投入、市場機制對企業環保行為的調節等因素,德國才糾正了戰后重建中所走的破壞環境求發展的歪道,走上了一條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和諧共存的正途。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