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國稅局始終不忘運用稅收優惠政策扶持地方經濟發展,僅2011年,全區落實支持循環經濟發展的優惠政策減免增值稅1.72億元;為綜合利用資源企業減計所得稅應稅收入1959萬元,為企業購置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和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抵免所得稅額9421萬元。近年來共為各類企業減免稅88.9億元,占全區國稅稅收收入的14.3%。
2011年為淘汰限制高污染、高耗能的生產水泥,鼓勵企業利用煤矸石等廢渣,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共為26戶水泥企業享受增值稅退稅1.43億元;為4戶以煤矸石為主要燃料的資源綜合利用電廠,兌現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政策,退增值稅1878萬元;為10戶綜合利用資源企業減計收入1959萬元。
以上稅收優惠政策的落實,引導和扶持了節能企業的發展,有效地節約了資源、保護了環境,同時降低了企業生產成本,增加了經濟效益,對全區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升級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