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國家發改委網站披露,全國77家循環經濟工作先進單位備選名單進入公示階段。
去年年底該項工作正式啟動。為了表彰先進,樹立典型,推動循環經濟形成較大規模,國家發改委決定在全國遴選一批循環經濟工作先進單位,對其在“十一五”期間發展循環經濟取得的突出成效進行表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有關部門響應國家政策,積極開展推薦工作。
期間,國家發改委委托有關單位制定了評選標準,根據各地市對推薦的候選單位的資格、事跡材料等進行審查,后組織有關專家進行了評選、篩選,初步確定77個擬表彰的單位并在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及相關媒體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名單顯示,77家擬表彰單位以1 ̄3個單位不等,較為平均地分配到全國各個地區,充分樹立典型,以點帶面,促進全國循環經濟大規模發展。
據了解,公眾可以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推薦全國循環經濟工作先進單位的通知》的有關要求,衡量擬表彰的單位是否符合條件。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單位或個人,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件或信函等形式,向國家發展改革委環資司反映。要求于2012年8月27日前反映意見,且用真實姓名。
對于公示期無異議的,國家發改委確定其為“全國循環經濟工作先進單位”。并擬在全國循環經濟大會上舉行表彰活動,頒發“全國循環經濟工作先進單位”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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