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在北京科博會第六屆中國循環經濟發展論壇上,與會專家學者普遍認為,發展循環經濟已成為傳統經濟向可持續發展經濟轉變的重要途徑。但與會人士同時提出,《循環經濟促進法》實施已兩年有余,可全國循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尚未出臺、相關配套法規尚未完善等,給推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帶來了頗多掣肘。
“‘十一五’規劃約束性指標的完成,循環經濟功不可沒。但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經濟要進一步發展,就要受到更為嚴重的資源能源的約束。”第十屆全國人大環資委主任毛如柏在此間表示,“在日益巨大的資源能源需求和嚴峻的環境壓力面前,我們只能從進一步發展循環經濟中尋找出路。”
毛如柏建議,我國應加快組織編制全國循環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十二五”戰略新興產業規劃和節能環保產業規劃,通過這些規劃,進一步明確“十二五”時期我國循環經濟的發展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促進循環經濟健康有序和快速發展。
《循環經濟促進法》起草小組組長、國家環境咨詢委員會委員孫佑海也坦陳,目前,《循環經濟促進法》的配套法規尚不健全,這顯然使法律的實施效果大打折扣。對此孫佑海建議,除了抓緊制定出臺循環經濟發展規劃之外,還應抓緊制定法律配套法規,構建覆蓋全社會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他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強制回收的產品和包裝物的名錄及管理辦法,鼓勵、限制和淘汰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和產品名錄,限制生產和銷售的一次性消費品名錄,禁止在電子電氣等產品中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質名錄、汽車零部件再制造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并研究完善法律法規和標準,實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制定循環經濟技術和產品名錄,建立再生產品標識制度,建立完善循環經濟統計評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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