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二五”期間中國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政策信號首次得到明確。而早在2009年11月25日,溫總理就提出:“中國2020年前,將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單位GDP碳排放強度40%到45%。”此項政策的明確,宣告中國碳交易即將告別過去自愿減排為主的時期,正式邁入一個全新的階段。
其實,之前中國的碳交易之所以清淡,更主要的是因為中國沒有強制規定減排義務。反觀發達國家,由于對國內溫室氣體排放總量有嚴格控制,因此企業和機構對碳排放權都有著很大需求。來自荷蘭的國際碳買家———中國碳基金(荷蘭)認為,隨著全球對環境問題的日益重視,碳交易需求越來越大。具體到中國,由于政府強制性指令的發布,刺激了碳交易需求的急劇增加,中國的碳交易也將邁上一個全新的臺階,并在相當長的一段時期之內,都會持續有力地發展下去。
首先,“2020年前,中國將在2005年基礎上減少單位GDP碳排放強度40%到45%”這一目標,就是中國碳市場發展的一個絕好契機。單位碳排放強度降低的減排目標,對于中國的特定行業和企業來說,就相當于減排任務的出現,加之中國碳排放的稀缺性已經出現,勢必促進碳交易需求的激增。
其次,在10月27日公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中,包含著引人注目的一段表述是“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場”。 一向被中國政府有意回避的 “碳交易”,首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給出了明確的實施時間。
最后,單純依靠行政手段減排的短期效果突出,但最終反而會使減排成本更高。建立碳交易市場則表明中國政府不會采取單一的行政手段(如碳稅),而傾向于依靠市場的力量來實現這個減排目標。因此,中國在“十二五”期間勢必要引入市場機制,完善碳交易系統。
中國國家發展改革委氣候變化司副司長孫翠華在出席聯合國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天津會議時透露,中國將在5年內在部分行業和地區試點推出碳排放交易,這將是中國建立碳交易市場的一個發端。
責任編輯: 中國能源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