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云南省委批準,云南省紀委監委對云南省煤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云南煤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許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許峰身為黨員領導干部,紀法意識淡薄,阻止他人檢舉揭發,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并接受宴請,違規將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人事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并收受財物;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利用職權便利及職務影響力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許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及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并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云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云南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許峰開除黨籍處分;由云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責任編輯: 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