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等七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土壤污染源頭防控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按照“防新增、去存量、控風險”的總體思路,從源頭上減少土壤污染和受污染土壤的環境影響,全面管控土壤污染風險,促進土壤健康和永續利用。
《行動計劃》總體目標是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頭防控取得明顯成效,同時針對工礦企業和已污染土壤設定3項指標,具體是指: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整改合格率達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4%以上,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行動計劃》從源頭預防、源頭減量、源頭治理三方面發力,協同治理、降本增效。《行動計劃》提出4個方面15項重點任務,包括完善土壤污染源頭預防政策體系、嚴格落實污染防治措施、解決長期積累的嚴重污染問題、健全體制機制等。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