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發布“千鄉萬村馭風行動”建設清單,清單顯示,各市共報送試點項目13個共35萬千瓦。據北極星風力發電網統計,其中,聚源(吳忠市同心縣)新能源有限公司(后續將與相關村集體成立合資公司)共獲得資源130MW、中國船舶集團風電發展有限公司共獲得資源40MW、銀川威力傳動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共獲得資源30MW,位列前三。
各市發展改革委、農業農村局,國網寧夏電力有限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 農業農村部關于組織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的通知》(發改能源〔2024〕378號)要求,加快全區農村地區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助力鄉村振興,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聯合農業農村廳印發了《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千鄉萬村馭風行動”總體方案>的通知》(寧發改能源(發展)〔2024〕450號)(以下簡稱《通知》),各市均按照《通知》要求報送了試點項目。經研究,現公布“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建設清單,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總體情況。各市共報送試點項目13個共35萬千瓦,經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水利廳、林業和草原局、國網寧夏電力公司等部門核查確認,全部列入“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建設清單,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二、合理共享收益。請各市按照國家政策要求,聯合相應縣區合法合規推進村企合作,以股比分配方式為基本原則,合理確定村集體和開發企業的收益分配標準,避免出現干股模式或要求投資開發企業承擔村集體各類不合理費用等情況發生。項目核準前,由縣(市、區)出具村企合作、收益共享承諾函,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對承諾函復核后,由實施主體按照程序推進核準申請相關事項。
三、保障農民利益。各試點項目所在地發展改革、農業農村部門要切實發揮作用,全力配合落實馭風行動項目涉及的關鍵要素保障,并監督“村企合作”模式的落實情況,做到不與村集體爭利,切實保障村集體和農民按照協議約定得到應有的收益。
四、強化項目管理。項目實施主體要依托“新能源云”“國家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信息管理平臺”等開展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及時填報建檔立卡信息、項目上網電量、利用小時數等數據。項目收益共享情況及時報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縣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及時了解掌握;項目所屬村集體應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村民公開收益分配及使用情況。
五、做好生態保護。納入建設清單的項目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重點關注項目對周邊生產、生活、生態可能帶來的影響,采用低噪音風電機組,明確安全防護標準和要求,積極融入鄉村風貌,助力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六、及時總結經驗。各市發展改革、農業農村部門應及時跟進項目的開發建設進展,總結好試點項目村企“共建共享”鄉村能源合作模式和收益分配機制經驗做法,適時報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和農業農村廳。
附件:寧夏回族自治區“千鄉萬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建設清單
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 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4年10月29日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