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2024甌江峰會·智慧能源論壇在浙江溫州召開,來自國內外的院士專家、學術機構、行業企業及協會代表等齊聚一堂,聚焦全球能源領域關鍵話題,探趨勢,論機遇,拓思路,話未來。其中,一場主題為“共話戶用光伏高質量發展——多元視角下的智慧能源之路”的高峰對話引起了行業廣泛關注。來自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國家電投集團電融聯豫河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廣州越秀融資租賃有限公司、招銀金融租賃有限公司及正泰安能數字能源(浙江)股份有限公司的五位嘉賓參與對話,直面并回應新管理辦法下戶用光伏的發展潛力,增值空間,創新方向等問題,共同探討“戶用光伏的信心在哪里?”
“靴子”落地,戶用光伏發展潛力仍在
國家能源局數據顯示,2023年戶用光伏新增裝機達到43.48GW,創下歷史新高。然而,高景氣的態勢并未在2024年得以延續。
2023年末,國家能源局在開展分布式光伏接入電網承載力評估中,其中6個試點省份均出現不同程度消納問題,從此,接連不斷有省份爆出容量飽和,分布式光伏無法接入。2024年4月1日,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制定的《全額保障性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監管辦法》,將上網電量劃分為市場交易電量和保障性收購電量,實際上意味著電網企業不再承擔可再生能源電量全額收購義務。分布式光伏參與市場化交易的聲浪愈發明顯。
“靴子”終于落地。10月10日,國家能源局發布了修訂后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第三十六條明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電力市場,至于相應的配套政策,由各地根據本地分布式光伏發電的發展狀況及電力市場建設的進展情況制定。雖未做出詳細規定,但分布式光伏“入市”已成定局。
《征求意見稿》同樣帶來了發展的機遇和信心。其一,首次明確了“非自然人戶用”項目類型,直接賦予了非自然人進行戶用項目備案的權利,在制度層面解決了長期以來戶用項目投資主體與備案主體不一致的問題,能夠增加電費收益的安全性,有效保護項目投資人的權益。同時提出對于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允許合并備案并分別接入電網,有利于區域戶用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的實際落地。
其二,針對“紅區”問題,《征求意見稿》提出“基于分布式光伏規模、電力系統負荷水平、靈活調節能力、電力設備容量等因素建立配電網可開放容量按季度發布和預警機制,引導分布式光伏發電科學合理布局”,從系統全局出發,有效引導了分布式光伏的合理接入和電力的高效消納,促進了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在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的同時,也為投資決策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信息。
整體來看,《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是國家能源局基于分布式光伏新變化、新特征、新趨勢而做出的有效管理調整,從政策層面表達了鼓勵電力用戶、投資企業、專業化合同能源服務公司、自然人等各類投資者積極參與分布式光伏項目開發的明確態度。這與戶用光伏巨大的發展潛力不無關系。據測算,我國戶用光伏市場擁有超過1600GW的龐大容量,預計可安裝戶用光伏屋頂超8000萬個,目前其滲透率僅為10%左右,具備巨大的增長空間和發展潛力。
“我國能源發展已進入新階段,能源行業的平穩健康發展意義重大。”某央企領導在會上談到:“微觀上看,管理辦法對分布式發電的發展可能帶來一定的挑戰,但從整體來看,能夠加強對分布式光伏項目的監督,規范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內央國企、民營企業等相關主體的協同合作,推動分布式光伏與其他能源形式的融合發展,提高能源系統的整體效率。”
行業格局進一步優化,提升投資者信心
分布式光伏蓬勃發展的背景下,求質尤為重要。《征求意見稿》從國家層面進一步規范了分布式光伏發電的定義、分類、投資主體,并且從規劃、備案、建設、并網、運行全流程提出明確的規范化的要求,一定程度上規避了資本不敢投、用戶不敢建、電網無法管等多方面問題,對于保障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四可”(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是本次《征求意見稿》的一個重要亮點。通過實現“四可”,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能夠更好地融入電力系統,優化資源配置,提升發電效率,提高了電網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某金融機構負責人表示:“《征求意見稿》的出臺,進一步明確了各類型分布式新能源項目的收益構成與并網方式,為項目投資提供了清晰的指導和預期。”
以人為本作為我國法規政策的立足點之一,在本次《征求意見稿》中同樣得到體現。《征求意見稿》第十條提出“利用農戶住宅建設的,應征得農戶同意,切實維護農戶合法權益,不得違背農戶意愿、強制租賃使用農戶住宅。”第十八條提出“對于非自然人戶用分布式光伏,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投資主體與自然人簽訂的合同與協議應責、權、利對等,不得轉嫁不合理的責任與義務,不得采用欺騙、誘導等方式侵害自然人合法權益。”確保農戶在參與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中能夠享受到應有的權益和收益,避免受到不公平待遇或遭受損失。
行業協會、頭部企業也在持續推動戶用光伏產業的高質量、標準化發展。2022年,在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中國光伏行業協會牽頭起草了《戶用光伏產品銷售安裝合同(范本)》和《戶用光伏電站合作開發合同(范本)》,還聯合正泰安能等頭部企業起草了《戶用光伏建設運行百問百答》和《戶用光伏建設運行指南》等科普性文件,為各地開展戶用光伏開發建設工作提供了參考范本。
盈利渠道進一步擴展,實現電站資產增值
對于戶用光伏電站持有者而言,積極參與市場化交易不僅是順應能源轉型趨勢的明智之舉,更是顯著提升電站盈利能力,實現市場價值與資產增值的重要途徑。
綠電綠證交易的價值正在凸顯。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明確綠證全覆蓋分布式光伏等可再生能源電力,在推動綠證、綠電交易市場發展的同時,也為電站運營商、聚合商、虛擬電廠等市場主體創造了更加豐富的價值實現途徑與商業機會。
2024年1-8月,我國綠電交易電量達到1775億千瓦時,同比增長223%;綠證交易超過2億張,同比增長近5倍。以正泰安能為代表的頭部企業,正在積極參與到戶用光伏項目綠電交易的探索中來,據了解,正泰安能已在開放分布式綠電交易的廣東、浙江、江蘇三大省份達成了綠電交易實際案例,三省戶用光伏綠電交易月均突破1000萬千瓦時。
此外,在新能源制造端產能過剩及資本收緊的背景下,資產端正在迎來加速發展,對企業的電站資產管理能力提出了極高要求,需要企業站在資產保值增值的角度,科學籌劃電站資產的各項收益與支出,最終實現收益最大化。
“面向未來,戶用光伏電站資產的持續增值將依賴于企業對資產的管理能力。這要求企業通過構建專業化、平臺化的資產管理體系,將分布在全國各地的零散戶用光伏通過數字化能力做好電站全生命周期管理,實現企業增收、資產增值。”正泰安能品牌運營中心總經理劉圣賓在高峰對話中表示。與會嘉賓一致認為,這不僅是商業機遇,對國家能源安全同樣意義重大,應建立健全專業技術和團隊儲備,在運維上做好長期準備工作。
未來已來,技術創新或成破局關鍵
隨著新能源滲透率的不斷提升,當前電力系統“雙高”(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電力電子設備)特性明顯,新能源的調頻、調壓等主動支撐能力還不足,亟需統籌好發展和安全,開展新能源系統友好性能提升行動,推動新能源有效承擔系統安全和調節責任,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微電網已成為新型電力系統下,提高配電網承載能力和消納能力、解決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穩定運行的重要手段。”智慧能源論壇上,國家電網首席專家孫樹敏重點關注了微電網的發展情況。如今,不少地方建微電網時會布局可再生系統。比如在零碳園區內,全用綠電,生產的產品符合碳關稅要求,還可降低碳稅,提高產品競爭力,這在未來的新能源建設中將會成為市場熱點。
未來,分布式光伏在農業農村、交通、建筑等領域的應用也將不斷深化,與各行業的融合發展將更加緊密,將與儲能、智能電網等技術深度融合,形成一體化發展。還可通過整村開發模式,改造鄉村原有配電網,實現電站的集中開發、設計、建設、運維、管理及高壓并網,構建多場景智能微電網解決方案,通過智能調度中心達到發、配、用(充)、儲一體化動態調控,讓戶用光伏發揮更大效益,提升其系統穩定性、可調性和智能化水平。
國際能源署在近日發布的2024年《可再生能源報告》中預測,2030年,中國可再生能源累計裝機量將占全球的“半壁江山”,全球約有60%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增長都來自于中國。《報告》同時指出,中國擁有龐大的風光供應鏈,產能增速也領先全球,到2030年中國太陽能設備制造的全球市場份額預計維持在80%—90%。
行業困境重重,戶用光伏產業的明天是否值得相信?答案依然是肯定的。“未來可期,精心耕耘,耐心等待。”談到對行業的未來展望,劉圣賓如是說:“我們正站在一個全新的歷史起點,相信在主管部門的引領下,在國央企、金融機構、頭部企業的共同努力下,行業勢必會向更健康、更可持續的方向發展,成為可再生能源的第一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