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了關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征求深圳市《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文件提到,新建居住建筑應充分利用建筑屋面、建筑立面和小區地面等合理設置建筑光伏一體化系統,并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光伏組件面積不應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 30%;
2、光伏發電量不應少于按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 30%設置光伏組件時的當量綜合年發電量;
3、太陽能生活熱水系統應供全樓用戶使用,或集熱面積不應少于全部屋面水平投影面積的30%。
原文見下: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征求深圳市《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人士:
為推動深圳市建筑光伏一體化發展,助力實現雙碳目標,我局組織相關單位編制了深圳市《建筑光伏一體化技術標準》(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各相關單位或個人如有意見和建議,請于2024年10月12日18點前,通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門戶網站“互動交流-民意征集-征集主題”欄目在線提交意見。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