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釋放投資消費潛力,推動全省經濟轉型升級,促進城鄉居民生活品質提升,近日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甘肅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提出力爭到2024年底,全省更新報廢老舊營運貨車超過1600輛,農業機械4000臺以上,更新新能源公交車超過1000輛、動力電池600套以上,廢舊家電回收量較2023年增長10%,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規范率超過90%。
全面落實加力支持設備更新政策
《實施方案》明確,擴大工業領域設備更新規模。聚焦石化、化工、鋼鐵等傳統行業,加力開展綠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升級改造,依法依規淘汰不達標設備、落后低效設備、超期服役設備,加大電力、熱力、建材、數據中心等重點用能行業用能設備更新力度;推動鍋爐、電機、汽輪機等重點用能設備更新改造。優化住建領域設施設備效能。對依法依規建設的住宅樓中已辦理使用登記,并已使用15年以上(2009年1月1日前辦理使用登記)配置水平低、運行故障率高、群眾更新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老舊電梯實施更新改造。電梯更新每臺定額補貼15萬元,電梯改造每臺定額補貼5萬元。
加快交通運輸領域設備更新步伐。支持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營運類柴油貨車,加快更新為低排放貨車。報廢并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8萬元;無報廢只更新購置符合條件的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5萬元;只提前報廢老舊營運類柴油貨車,平均每輛車補貼3萬元。更新車齡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車及動力電池,平均每輛車補貼6萬元。
提高農業領域設備更新補貼標準。在國家現行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報廢20馬力以下的拖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1000元提高到1500元;報廢聯合收割機、播種機等并新購置同種類機具,在現行補貼標準基礎上,按不超過50%提高報廢補貼標準;報廢并更新購置采棉機,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由3萬元提高到6萬元。支持將旋耕機、青(黃)飼料收獲機、農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打(壓)捆機等機具納入補貼范圍,并按現有規定測算確定補貼標準,單臺最高報廢補貼額不超過2萬元。
提升教育文旅醫療領域設備水平。推動符合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現有教學、實訓及科研技術設備。開展文旅場所索道纜車、游樂設備、演藝設備等更新改造。鼓勵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快醫學影像、放射治療、手術機器人等醫療裝備更新改造。加強病房適老化、便利化改造,逐步提高醫院病房設備配置標準。完善廢舊物資回收利用體系。利用互聯網技術,加快建設再生資源綠色分揀中心、智能分類回收設施、生產企業逆向回收物流體系。
全面落實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政策
《實施方案》提出,落實汽車更新補貼政策。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基礎上,對個人消費者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并購買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2萬元;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并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報廢機動車須在2024年7月25日前登記在本人名下。對個人消費者轉讓本人名下乘用車,并在省內汽車銷售企業購買總價3.8萬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5萬元,購買總價8萬元(含)以上燃油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
落實家電產品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對個人消費者交售廢舊家電產品,在省內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家用灶具等12類家電產品和智能門鎖、智能馬桶等智能家居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為產品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僅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
支持電動自行車、家裝廚衛“煥新”。對個人消費者在省內交回老舊電動自行車并購買電動自行車新車,每輛給予一次性500元定額補貼,同一消費者僅限補貼1次。鼓勵享受補貼的消費者購買符合《電動自行車行業規范條件》“正面清單”目錄企業生產的合格電動自行車新車。對舊房裝修、廚衛等局部改造所購買的地面裝飾材料、墻面裝飾材料、櫥柜、門窗等裝修材料和床、衣柜、沙發等家具,按成交價格的15%享受補貼,每類(每件)產品補貼不超過2000元,每套住房裝修材料補貼和家具補貼分別不超過1.2萬元。支持居家適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購置。以“室內行走便利,如廁洗澡安全,居家環境改善,智能監測跟進,輔助器具適配”為主要目標,對常住省內、有居家適老改造需求的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在購置適老化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時,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實施方案》強調,要積極爭取項目建設資金,用足用好補貼資金,加強金融政策支持,對符合《關于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通知》條件經營主體的銀行貸款本金,中央財政貼息從1個百分點提高到1.5個百分點,貼息期限2年。同時,加強資金管理,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及時跟蹤問效。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