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今年上游企業實施居民和非居民氣價并軌,我市居民氣源采購價格與上一聯動周期相比略有提高。為保障天然氣市場供應,疏導上游氣價上浮的矛盾,根據我市城市燃氣管網居民天然氣價格上下游聯動機制,此次對居民氣價進行聯動調整。
《通知》明確,調整后的居民用氣價格具體為:居民生活用氣一檔價格每立方米2.86元、二檔3.36元、三檔4.11元;居民獨立采暖用氣價格一檔2.76元、二檔3.36元、三檔4.11元。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氣價格2.89元;農村“煤改氣”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氣價格2.76元。為做好兜底保障,對于低保戶、特困戶等低收入家庭繼續按一檔氣價執行。
《通知》要求,各天然氣經營企業要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抄表計量、價格結算等工作。強化用戶服務工作,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做好氣源保障,確保全市天然氣穩定安全供應。各區要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強化兜底保障,確保群眾生活不受大的影響。
今天,天津市發改委網站發布了《市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城市燃氣管網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政策解讀材料,就大家關心的價格調整原因、具體調整方案、是否需要聽證等問題進行回應。
政策解讀
一、為什么要調整居民天然氣價格
按照國家天然氣門站價格政策規定,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單位明確2024年度上游天然氣價格政策。今年上游企業特別是中石油不再區分居民和非居民氣定價,實施居民和非居民氣價并軌。在此情況下,按照各氣源低價氣優先保障居民的原則,居民用氣平均采購價格為2.20元,比上一聯動周期提高0.06元。為保障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依照我市城市燃氣管網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充分考慮上游氣價上浮情況和用戶可承受能力,我們研究出臺此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
二、價格調整具體方案是什么
根據我市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結合上游氣價上浮情況及城燃企業氣源采購情況,考慮損耗因素,經測算,居民用氣價格每立方米需平均提高0.07元。具體價格調整方案是:
一是居民生活用氣。各檔用氣價格均提高0.07元,其中,一檔用氣由2.79元提高至2.86元,二檔用氣由3.29元提高至3.36元,三檔用氣由4.04元提高至4.11元。延續實行低保戶、特困戶等低收入家庭的氣價支持政策,繼續按一檔氣價執行,不執行階梯氣價。
二是獨立采暖用氣。各檔用氣價格均提高0.07元,其中,一檔用氣由2.69元提高至2.76元,二檔用氣由3.29元提高至3.36元,三檔用氣由4.04元提高至4.11元。
三是執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用氣。由2.82元提高至2.89元。
四是農村“煤改氣”居民家庭冬季采暖用氣。由2.69元提高至2.76元。
上述價格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執行。
三、價格調整有什么相關配套措施
為確保政策平穩實施,我委已就相關工作進行周密部署和安排。
一是要求各燃氣經營企業嚴格執行價格政策,組織做好抄表、政策解釋、客戶服務等工作,進一步增加收費透明度,提高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確保全市天然氣穩定安全供應;
二是要求各區價格主管部門要密切關注政策實施情況,耐心做好政策解讀,及時協調解決用戶實際問題;
三是要求各燃氣經營企業要嚴格落實好困難群眾支持性政策,各區要強化兜底,保障群眾生活不受大的影響。
四、價格調整是否需要聽證
2018年我市即建立了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在建立機制時已履行價格聽證等法定程序。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21號令),依照已經生效實施的定價機制制定具體價格水平時,可不再開展定價聽證。此次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是按照我市居民天然氣上下游價格聯動機制,結合上游氣價變化實施的聯動調整,因此不再開展定價聽證。
責任編輯: 江曉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