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陜西省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接網、消納、項目管理及并網等方面提出新規,要求新建或存量分布式光伏項目全部參與電網調峰。
《通知》將分布式光伏項目類型明確分為地面分布式、屋頂分布式光伏兩大類。為避免地面光伏電站“化整為零”逃避集中監管、無序爭搶土地資源、擠占電力消納空間等行為,《通知》明確要求,統籌做好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項目并網規模管理,對新建地面分布式光伏電站全部納入省級年度新增新能源項目規模管理,按照相應要求進行開發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應滿足電網接入相關規范要求,經調試、檢測合格后并網運行,由電網企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統一調度控制。
《通知》提出,新建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應具備“可觀可測可調可控”功能,不具備該功能的存量屋頂分布式光伏項目由電網企業進行功能改造。“存量項目改造由電網免費進行技術升級。”陜西省發展改革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影響電網安全穩定時,調度機構可對項目采取限制出力等措施。
《通知》還要求,對于戶用光伏項目,簽訂合同(協議)時,必須明確“企業不得利用居民信息貸款或變相貸款,不得向居民轉嫁金融風險”的相關條款;戶用自然人項目,則需提供光伏設備購置發票以確保備案主體的一致性。
近年來,分布式光伏發展勢頭迅猛。2023年,陜西省分布式光伏新增并網容量同比增長約28.9%。目前,山東、江西、安徽、河南、江蘇等多個省份也對分布式光伏提出了可觀、可測、可調、可控“四可”功能的要求。光伏行業分析師、智匯光伏創始人王淑娟認為,“四可”功能有望成為分布式光伏技術發展新趨勢。
責任編輯: 李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