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務廳等5部門日前印發《河北省暢通再生資源回收末端循環六條措施》,進一步打通“收舊”堵點,暢通“換新”鏈條。
根據措施,河北將便利再生資源回收車輛上路,對滿足上路基本條件(證照齊全)的回收車輛,在車輛配備、通行區域、上路時段等方面予以規范和支持。便利回收企業人員開展上門回收業務,積極協調街道,對規范化回收企業進入小區開展上門回收、布局回收網點等回收經營活動予以支持,推動建立長效合作機制。不具備開設回收服務網點條件的社區,支持回收企業按照“封閉式、不落地”要求,以“以車代庫”模式開展回收。支持回收企業探索開展“互聯網+上門回收”“互聯網+回收超市”“互聯網+二手回收”等新型回收模式。
加強對再生資源回收網點建設項目用地支持,將再生資源回收設施納入地方公共基礎設施用地范圍,保障合理用地需求。鼓勵回收企業利用環衛用地、倉儲物流用地、各類園區空置廠房等基礎設施開展回收業務。落實再生資源回收行業稅收支持政策,落實推廣資源回收企業向自然人報廢產品出售者反向開票做法,以及所得稅征管配套措施,優化稅收征管標準和方式。
責任編輯: 李穎